国家治理效能提升视域下的现代财税体制建构
2021-11-12匡丹邓强
老区建设 2021年2期
匡 丹 邓 强
[提 要]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保障。但目前国内的财税体制还存在着一些不能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问题, 主要体现在预算管理制度、政府间财政体制、税收制度、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四个方面的不完善。通过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四个方面的改革完善,以增进财政活动效率与公平为基本目标,着力构建现代财税体制,对于推动国家治理取得新成效、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 中央明确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就正式地被提高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定位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明确提出了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目标要求、 主要任务和实现路径。通过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四个方面的改革完善, 以增进财政活动效率与公平为基本目标, 着力构建现代财税体制, 以财政现代化建设及财政治理能力提升为突破口, 将财政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不断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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