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七律中声韵技巧的突破
2021-11-11韩潇
中国韵文学刊 2021年1期
韩 潇
(北京大学 中文系,北京 100871)
一
对声律的严格要求是七言律诗的重要特点,这使得诗人们在创作中受到很大的限制:平仄和粘对规则,使得音节的排列不能够随心所欲地纵横起伏;平声押韵且不能换韵,也使得平仄交替用韵、随着内容变化而自由转韵等前代诗人常用的声韵技巧失去了用武之地。被明代诗论家视为“正宗”的初盛唐七律,在风格上和平浑厚、壮丽高华,甚至有时过于单调、缺乏变化,都与严格的声律规范有着密切关系。但另一方面,严苛的限制往往能催生高超的技巧,杜甫在七律中对声韵技巧的运用正是如此。
对于杜甫七律中的声韵技巧,前人已有一定的研究,但几乎都集中在拗体这一个方面。先有胡震亨在《唐音癸签》中将杜甫“好作拗体”列为“诸家所无”的特点之一,而后更有诸多学者集中探讨杜甫拗体七律的成就:江裕斌的《试论杜甫对诗歌意象结构与音律的开拓与创新》指出杜甫在七律中通过打破格律,实现情感内容与音律形式的和谐一致;孟昭诠的《愁极本凭诗遣兴,诗成吟咏转凄凉——试论杜甫的七律拗体》则提到杜甫以不合律的“拗调”写有悖常理的“拗情”;刘占召在《“以古为律”与杜甫七律艺术的革新》一文中论及杜甫在声律上的“古调入律”及其对律诗的变革;王硕筌的《论“子美七言以古入律”——杜诗拗格试析》则进一步细致分析了杜甫七律中拗句的形式及其在声韵、结构层面所起到的作用。以上诸家都认识到了声韵技巧对于杜甫律诗情感表达效果和风格特点的影响,但他们都将视野局限在拗体之中,没有能够全面反映杜甫在七律中运用声韵技巧所达成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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