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解读
2021-11-09
汽车与安全 2021年9期
关键词:农村
出台背景
2015年以来,全省等级公路累计增加2万公里、机动车累计增加386.7万辆,驾驶人累计增加522.8万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交通事故总量的比例分别达63.5%和70.1%。随着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不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日益突出,同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安全监管责任还不够明晰,农村交通安全治理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意识整体偏弱,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完善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迫在眉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8﹞1号)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贵州省启动了《规定》编制工作。
《规定》主要内容
《规定》核心内容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一是明确制订《规定》的目的和说明制定依据;二是界定了适用范围,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應当按照本规定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三是规定责任属性,明确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单位主体责任;四是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定义。
第二部分,政府职责。明确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工作职责,健全和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力求体现较强的系统性和全面性;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责任落实,力求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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