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与“林”
2021-11-09林蓝
文/林蓝
如果说,文化是一片生态,艺术是一片生态——不同的艺术家依据各自个性勃勃地生长共同组成了浑融完整的艺术生态“林”,那么,我们作为其中的一株“木”,生长在这片物种丰富、形态纷繁的密林里,应如何定位艺术群体中个体一份子的自我价值呢?
关于价值,一个艺术家的价值是否可以分为艺术价值、社会价值、历史价值三个递增的层面来理解——

角度——0° 37cm×13.5cm 2018年 林蓝

角度——90° 37cm×13.5cm 2018年 林蓝

角度——180° 37cm×13.5cm 2018年 林蓝

自我 104cm×104cm 2019年 林蓝
第一层面应是艺术家的个体艺术价值,艺术是艺术家个人生活的综合反映,艺术家首先必须具有鲜明的个人面貌,也就是在艺术这片生态“林”中作为一株“木”的特殊面目,这是艺术家个人可以通过自身努力去把握的内在的必然因素。我们经常能看到这种独创性的最好的萌发——在选择样式后,把它加以充分发挥以至极致,从而在这个样式中说出旁人想象不到的多的东西。同时,这个面目必须吻合人类千百年来自然形成的潜在的艺术标准,其中还需要艺术高度支撑,才能“木”秀于“林”。
其次就是横向的社会价值,也就是常说的市场价值,包括在所处时代的社会影响、社会覆盖力等,这属于空间的序列,也就是时代是否选择了你,当中可能存有一定的外在的或偶然的因素。
而最终考察一个艺术家成就的应是他的纵向的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属于时间的序列,唯有那些有着很好的艺术面目、在他所生活的时代社会引起广泛共鸣,且当与前人比较时,创造出新的与前不同的并具深度与高度的立得住的图式、形式,这样的艺术家才能说他可能保有历史价值,这也是三层面中最重要的一层,对于一个艺术家的终极论定还是应该回到他的艺术的历史价值判断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