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在全国民政法治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坚持立法先行 助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1-11-09
大社会 2021年10期

近年来,广东省民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民政立法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先后制定、修订5部地方性法规、2部政府规章、35件规范性文件。截至目前,省民政厅负责实施的地方性法规11部、政府规章9部、规范性文件51件,为广东民政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聚焦主责主业立法
有法可依是依法行政的前提。省民政厅高度重视民政立法工作:一是摆上重要位置。在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设定立法项目上,始终坚持立法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得以贯彻落实。二是构建法规体系。机构改革调整后,围绕广东民政领域打造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保障、慈善事业、社会治理五大工作体系,先后制定和修订了《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等多部法规规章,制定了《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认定办法》等数十件规范性文件,形成了具有广东特色的法规制度体系。三是规范立法程序。每年开展立法专题调研、召开专门会议、印发实施方案,明确立法项目名称、责任人、经办人、完成时限、工作措施,每季度进行检查督促。每个立法项目都成立有分管副厅长参加的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开展论证评估,确保立法程序严格规范。
聚力破解难题立法
民政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建一个规矩比建一栋大楼更管用。……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