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体育领域扎根理论研究质量系统评价及其控制
2021-11-06霍炫伊
体育科学 2021年7期
石 岩,霍炫伊
(山西大学 体育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扎根理论(grounded theory)是美国学者Glaser和Strauss于1967年提出的从经验分析中生成理论并据此来解释研究现象的研究方法。自诞生之日起,扎根理论方法内部就不断分化,仅扎根理论这一术语就有3种不同指向:1)方法论指向,即一套完备的构建理论的方法体系(贾旭东等,2020);2)特定方法指向,即扎根理论的操作定义——通过“资料收集—资料编码与备忘录撰写—理论抽样的策略—理论评判的标准”(吴继霞等,2019)这一系统的知识生产链发展概念并建构理论,使知识生产过程合法化(朱德全等,2021);3)资料分析手段指向,即不囿于以理论生成为目的,扎根理论仅出现在资料分析部分,用于提供编码思路。特定方法指向目前是学界应用最多、讨论最多的一种。作为重要的质性研究路径,扎根理论引入社会科学研究的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经历了长时间的量化研究“非科学”的怀疑后才被学界所接受。至今,扎根理论已成为国内外社会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质性研究路径(孙玉伟等,2019)。
扎根理论于20世纪末引入我国,至今发展应用已有20余年,前期研究较多探讨扎根理论的思路与方法(陈向明,1999),后期则更加注重方法的应用,如在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陈向明,1999;王进,2021)领域的广泛应用。近年来,学者不断意识到扎根理论应用规范性问题。风笑天(2005)指出,进一步提高我国社会科学研究水平要走研究方法的规范化与本土化道路。研究方法应用规范程度是一种研究在方法学上是否可以“重现”的重要前提(张力为,2006),没有相当程度的研究方法的规范化,提高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就只能是一句空话,更难谈及本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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