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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志所见唐代帝陵奉守制度

2021-11-05

关键词:昭陵帝陵墓志

赵 洋

在“视死如生”的观念下,天子山陵葬事向来备受世人瞩目。在唐代,自高宗修定《显庆礼》以后,山陵制度大多语焉不详。虽经前辈学者的不懈努力,从各方面对唐代山陵营建及葬仪制度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揭示,但仍有诸多问题尚待解决,尤其是帝陵奉守制度仍未有细致讨论①相关学术史参见沈睿文:《唐陵研究缘起》,樊英峰主编:《乾陵文化研究》第2辑,三秦出版社2006年版,第296—311页。。近年来,唐人碑志大量出土刊布,从这些时人的人生经历中,我们可以窥见正史中所遗漏的一些历史细节,这也为我们探讨唐代帝陵奉守制度提供了丰富材料。本文拟以这些材料对学者论述已多的陵令研究再做增补,并对前人还未细致讨论的诸陵留守及诸陵陵使做全面的揭示。

一、诸陵台令的改隶、迁转与日常职能

唐代帝陵奉守的日常管理由陵台负责,陵令为最高长官,全权掌管陵台诸多事宜②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14“太常寺诸陵署”条,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400—401页。唐前期称诸陵署,玄宗以后改称诸陵台,为行文方便,下文皆称诸陵台。。关于汉唐间陵台渊源及沿革,张玉兴先生已进行过细致梳理,本文不欲再做赘论,不过张文指出陵台归属曾有数次变化,并认为这是“唐代中期以后统治者提高宗室在官僚系统中地位的努力”①张玉兴:《唐代陵令考述》,《历史教学》2011年第12期。。唐代陵台在唐玄宗之前皆由太常寺管辖,其后归属在太常寺与宗正寺之间摇摆,张文解释虽然正确,但此间往复变化的直接原因仍需做细致考辨。

诸陵台归属原本有其沿革规定,但在玄肃代三朝,三十年间改易五次,其缘由不尽相同,但大多与帝王意志相关。第一次改隶是在开元二十五年(737),玄宗敕令曰:“宗正设官,实司属籍,而陵寝崇敬,宗庙惟严,别隶太常,殊乖本系,奉先之旨,深所未安。自今已后,诸陵庙署,并隶宗正寺。”②王溥编:《唐会要》卷19《庙隶名额》,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437页。《唐会要》将此事系于开元二十二年,但是查检《唐六典》卷14“太常寺诸陵署”条和《新唐书》卷48《百官三·诸陵台》,皆系于开元二十五年,当从。玄宗以陵台属帝王宗庙之事,由太常寺管理有悖情理,故改隶宗正寺。敕令所说看似合情合理,但追溯数百年来汉魏旧制,太常寺管理陵台几成定规,“殊乖本系”颇有强词夺理之嫌。细究史料,宗正卿李彻的祈请才是此次陵台改隶的直接原因:“(开元)二十五年,濮阳王彻为宗正卿,恩遇甚厚,建议以宗正司属籍,乃请以陵寝、宗庙录宗正。”李彻当时为玄宗所恩宠,故仗势从太常寺夺权。十几年后,天宝十二载(753)陵台同太庙又改回太常寺,这次又是因“驸马都尉张垍为太常卿,得幸”。第三次改隶在安史之乱以后,至德二载(757)肃宗收复长安,十一月二日将陵庙划归宗正寺收管。结合同月肃宗将玄宗迎归等举措,此次陵台改隶旨在宣扬自身的正统性及强调李唐皇室的延续性,即张文所说的“唐代中期以后统治者提高宗室在官僚系统中地位的努力”。到了代宗永泰元年(765)二月十九日诸陵台又划归太常寺,这次改易在于外因:该月十六日党项寇富平县并焚毁定陵殿,太常卿姜庆初乘机将陵庙之属又夺回太常寺。但最终,大历二年(767)八月二十五日,姜庆初获罪被赐自尽,陵庙之属终归宗正寺③以上所引皆参见《唐会要》卷19《庙隶名额》,第437页;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卷48《百官三·诸陵台》,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251页。。玄宗朝陵台隶属的摇摆,在于帝王对于臣子的恩遇,“殊乖本系”只是借口,制度改换依从于帝王心思。肃宗朝的改隶是为了消弭安史之乱的影响,宣扬自身正统性。代宗朝主要由外因引发。制度改动往往成为政治人物、事件变动的晴雨表。

陵台归属多次改易,陵令品级也有多次变化,但在唐代的职官体系中,陵令在正常的职官序列中升迁。按《隋书》载隋文帝时,陵令只为从八品的下署令,炀帝时提升为正七品④魏征、令狐德棻撰:《隋书》卷28《百官下》,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788页。,唐高祖时降为从七品下,高宗时陡然升至从五品的“通贵”⑤刘昫等撰:《旧唐书》卷42《职官一》,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795页。,玄宗天宝时最终将陵令定为从五品上⑥《旧唐书》卷25《礼仪五》,第973页。。但先皇帝陵毕竟尊崇,陵令的选取及转迁仍较一般官员特殊。笔者根据目前所搜集到的七十余位陵令和陵丞的墓志,对陵令的迁转及职能再做检讨。

陵令虽非清要,但官员出身要求并不低,《新唐书》的《宗室世系表》《宰相世系表》中就有至少13人曾任陵令。依据诸帝陵陵令墓志来看,唐前期陵令主要以科举出身为主,也有部分门荫出身。如太宗朝名臣唐俭之子唐嘉会就在高宗朝任献陵令,他起初以门荫“释褐东宫千牛”,但不久又以“应诏射策乙第”正式进入宦途⑦《大唐故唐嘉会墓志铭并序》,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2辑,三秦出版社1995年版,第269页。;武后朝乾陵令独孤思贞则是“解褐以门调补太子进马”⑧《大周故独孤思贞墓志铭并序》,周绍良、赵超主编:《唐代墓志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921页。。唐中后期还出现了节度巡官出身的陵令,如宪宗时任丰陵台令的程纲就是“始同华节度李怀让知公高介不妄,署节度巡官,奏同州韩城尉”⑨《唐故程纲墓志》,胡戟、荣新江主编:《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785页。。不论是科举、门荫还是辟署,陵令的出身并不低,这也显示他们均需一定的学识才干。不过,他们还都要经过一定的历练积累才能升任陵令。特别是宪宗时,宰相李吉甫定考迁之格时将诸陵令定为五考:“诸州刺史、次赤府少尹、次赤令、诸陵令、五府司马、上州以上上佐、东宫官詹事谕德以下、王府官四品以上皆五考。”[10]《新唐书》卷45《选举下》,第1179页。诸陵令实际与诸州刺史等较为高级的官员同等重要,地位进一步上升。

当前所见相对完整的诸陵令转迁共14例(含武后烈祖靖陵1例),如表1:

表1 唐代帝陵陵令迁转表

综合上表,官员前职到陵令基本都是正常的升迁,官品都有提升。其中,迁入陵令人数最多的是正六品下京兆府、河南府所管县县令,如第3、4、6、7、10、11例,这说明陵令的选取,倾向于已在重要地方县有过行政管理经验的官员。这既是对先帝山陵的重视,也显示陵令职掌更侧重地方治理。此外,从六品的官员也不少,如第1、5、14例,有州司马也有中央机构的丞。第2、9例则应属于平调。第8例的品级升降则有些奇怪,可能记载有误。第12例的裴蒙较为特殊,其职事官虽只有正七品下,但他所带文散为朝散大夫(从五品下),可能是他因身体原因向“执政”请托后,才移授章陵台令①《唐故裴蒙合祔墓志铭并序》,齐运通主编:《洛阳新获七朝墓志》,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346页。。第13例则是反例,景陵令吴阅因大中五年(851)十二月景陵神门戟被盗,受责罚贬官岳州司马②《旧唐书》卷18下《宣宗本纪》,第630页。,但其贬官也为正六品下,故也属正常升降,更能说明陵令升降遵循相关制度。

陵令迁转有序,陵台官员的具体职掌也有法度可依。《唐六典》云:“陵令掌先帝山陵,率户守卫之事;丞为之贰,凡朔望、元正、冬至、寒食,皆修享于诸陵。若桥陵,则日献羞焉。”①《唐六典》卷14“太常寺诸陵署”条,第401页。樊英峰先生据此将陵令职责概括为三:掌管陵寝内的所有事务、率领守陵陵户履行守卫维护之事及在指定的日子里按时祭祀陵寝②樊英峰:《唐代帝陵管理和保护乾陵的措施》,樊英峰主编:《乾陵文化研究》第6辑,三秦出版社2011年版,第17页。。这三点职能的总结,主要依据传统史料记载,仍有讨论空间。如陵令作为陵台最高长官,理当掌管当地所有事务,不过守卫陵寝其实由下文将讨论的诸陵留守负责,陵令可能只起表率作用。支持陵寝的祭祀活动应当是陵令主要职责,但其中配备祭祀馔具及掌奏用乐等工作,由陵台内掌故等官吏来负责,陵令无需亲自操办。那么在当时人看来,陵令日常职能的行使状况到底如何,仍需具体事例才能了解。

在唐人撰写的墓志铭中,对于陵令日常职能的论述,显然能比正史提供更多历史细节,也更贴近当时陵令职能运作的具体情况。据墓志所留下的记述,根据仪注进行祭祀奠献是陵令最为重要和日常的工作,几乎每篇与陵令相关的墓志都会着重提及。如蔡郑客在玄宗时期转任靖陵丞,他作为副官主要就是辅佐靖陵令在靖陵举行和完成各种祭祀活动,即“展其机牲,不越樽俎。能洽百礼,以昭事神”③《唐故蔡郑客墓志铭并序》,齐运通主编:《洛阳新获七朝墓志》,第236页。。同样,丰陵令程纲的墓志中也提到“公勤严自任,不失制,不苟勤”,“其朝夕奠献必亲视拜”④《唐故程纲墓志》,第785页。。“奠献”之礼是程纲日常亲自“视拜”的任务。另外,中晚唐时的尚弘简曾任武成王庙丞,后转任乾陵丞及武成王庙令,墓志说其“献祭之礼,仪注无违。肃敬严禋,有度有则”⑤《大唐故尚弘简墓志铭并序》,吴刚主编:《全唐文补遗》第3辑,三秦出版社1996年版,第259页。。帝陵与武庙都是象征王朝正统性的重要礼仪场域,献祭仪式必须严格且规范,“仪注无违”“有度有责”是陵台或武庙主管官员重要职责的注脚。

奉寝事神虽是陵令的主要职掌,但并非所有陵令都如程纲那样勤劳,也并非所有陵台都需要朝夕献奠,一般只有刚驾崩的皇帝陵台需要“日献”⑥《唐六典》只说睿宗桥陵需要“日献”,可推知只有现任皇帝才会为刚安葬的先皇实行“日献”。程纲是宪宗元和初任顺宗丰陵陵令,故而有“朝夕献奠必亲视拜”之举。,所以陵令在任期间可能颇为清闲。开元初,杨魏成任昭陵令期间奉守园陵还有空闲著书立说:“文园闲密,思辑著书。”⑦《大唐故杨魏成墓志铭并序》,吴刚主编:《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三秦出版社2006年版,第149页。德宗朝的胡珦原检校中央尚书工部员外郎,但因性格过于刚直,得罪权贵而被除任献陵令,其墓志就着墨于他在献陵任职期间买田种树和教授子弟,对于奉寝事神的职责并无过多描述⑧韩愈撰,马其昶校注:《韩昌黎文集校注》卷7《唐故胡珦墓神道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67页。。而裴蒙墓志中的相关叙述则尤为明显,其云:

擢授京兆府兵曹参军,会昌六年正月加朝散大夫。无何,中沉痺足,不能履然,神用精强,听览不怠。以陵寝有官署,而务甚简,遂求亲知闻于执政。大中元年四月,移授章陵台令,累加朝议大夫。二年正月以疾去官。⑨《唐故裴蒙合祔墓志铭并序》,第346页。

裴蒙原为京兆府兵曹参军,但因为身体原因希望就任清闲的职务,而他在听说陵令职务甚为清简之后,专门请托执政之人疏通关系以移授章陵台令。似乎陵台在后来实际上成为官员就闲养病的好去处。所以,陵令虽然比照地方县令而设,但在中晚唐以后,陵台作为王朝正统的象征性意味更强烈,而除了必要献奠职责之外,陵令的日常其实颇为清闲,故而显得“乐天知命,不慕显荣”[10]《唐故朝散大夫庆陵台令上柱国乐安孙府君墓志铭》,胡戟、荣新江主编:《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第995页。。

二、诸陵留守的创废与职能

帝陵地位尊贵,为免先皇陵寝遭受侵扰,除了陵令负责陵台的日常行政,还会有诸陵留守专门带领军队驻扎宿卫。留守的出现与多京制度有着密切关系[1《唐六典》卷14“太常寺诸陵署”条,第401页。1]《唐六典》卷14“太常寺诸陵署”条,第401页。,而诸陵留守则是唐代才出现的使职[1《唐六典》卷14“太常寺诸陵署”条,第401页。2]樊英峰:《唐代帝陵管理和保护乾陵的措施》,樊英峰主编:《乾陵文化研究》第6辑,三秦出版社2011年版,第17页。,玄宗时将其写入国家制度。《唐六典》小注有云:“凡诸陵皆置留守,领甲士,与陵令相左右。”[13]《唐六典》卷14“太常寺诸陵署”条,第401页。诸陵留守在帝陵奉守制度中占据重要地位,但学界并未展开充分讨论,下文将结合碑志材料对诸陵留守进行细致研究。

唐代诸陵留守最早出现在太宗朝,以守卫高祖李渊的献陵。许敬宗编《文馆词林》所收《贞观年中拜谒山陵赦诏一首》云:“兼右监门中郎将延县开国男齐士员宿卫已久。”①许敬宗编,罗国威整理:《日藏弘仁本文馆词林校证》卷665,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268页。帝陵一般比作先帝所居宫殿,太宗任命齐士员在献陵宿卫。“宿卫”有值宿、守卫之意,是一种临时差遣职能的体现。《唐律疏议·卫禁律》中“疏议”云:“宿卫者,谓大将军以下、卫士以上,以次当上,宿卫宫殿。”②长孙无忌等撰,刘俊文点校:《唐律疏议》卷7《卫禁律》,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53页。齐士员在献陵“宿卫已久”应就是诸陵留守的发端。永徽六年(655)正月,高宗亲自拜谒昭陵后下诏,命左监门将军常基在昭陵宿卫③王钦若等编,周勋初等校订:《册府元龟》(校订本)卷80《帝王部·庆赐二》,凤凰出版社2006年版,第870页。另外,《册府元龟》(校订本)卷84《帝王部·赦宥三》也有此条,但作“右监门员外将军常基”(第927页),《全唐文》卷11《高宗皇帝·曲赦醴泉县诏》也作“右监门员外将军常基”(中华书局1983年版影印本,第143页),但永徽五年五月所立《万年宫铭》碑阴题名有“左监门将军上柱国魏县开国公臣常基”(见《金石萃编》卷50,《石刻史料新编》第1辑第2册,新文丰出版公司1982年版,第844页),此碑所立时间同常基宿卫昭陵只相距约半年,故常基的武职可能还是“左监门将军”。。这两位都是为宿卫先皇帝陵临时而设,其本职皆为武官,已经具备后来唐代使职的一些特点。

除了传世文献所见两例诸陵留守外,还有四方宿卫帝陵的留守墓志存世,他们或称宿卫或称留守。第一方墓主曹钦,于高宗麟德二年(665)“拜左骁卫将军”,“又奉敕于献陵留守”,乾封二年(667)就死在献陵④《大唐故曹钦墓志铭并序》,吴刚主编:《全唐文补遗》第3辑,第405页。。第二方墓主刘文袆,在武后光宅元年(684)“授左豹韬卫将军,加上护军”,“寻更委献陵留守”,至永昌元年(689)在献陵公馆逝世⑤王庆卫:《新出唐刘文袆墓志所见西域史事考》,朱玉麒主编:《西域文史》第12辑,科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62页。。第三方墓主冯师训,在永淳元年(682)“加壮武将军,守右领军卫将军,使于昭陵宿卫”,之后“文明元年,加忠武将军,守旧职,垂拱元年,正除右监门将军,依旧于昭陵宿卫”⑥《唐故冯师训碑并序》,吴刚主编:《全唐文补遗》第3辑,第6页。。第四方墓主庞同本,则是在高宗晏驾后不久就在乾陵宿卫,直到长寿二年(693)薨于乾陵留守所⑦《大周庞同本墓志铭并序》,吴刚主编:《全唐文补遗》第7辑,三秦出版社2000年版,第328页。。这四位留守虽然使职称呼不一,但职衔都是高品的诸卫将军,应当是护卫帝陵陵域守军中地位最高的,况且早期使职都是临时差遣,名称可能因人而异,故而他们都可被视为诸陵留守。综上目前所知唐代诸陵留守共有六位,如下表:

表2 唐代诸陵留守表

作为临时而设使职,以上六位诸陵留守前后任职大致相续,齐士员、常基和庞同本应分别是献、昭、乾三陵首任留守。这些人皆以诸卫将军(从三品及以上)的高品身份任职以守卫先皇陵寝,并多以诸陵宿卫或留守来指代其使职。皇帝之所以选取这些人担任诸陵留守,主要在于他们都是先帝旧臣,年纪已较大,将其委任至先帝陵寝宿卫,以优待之名行发配之实。庞同本墓志曾详细记述了其被任命的过程:

迺召入授左千牛卫将军、兼检校太子右卫率。银牓高悬,玉阶清秘。驱弛禁旅,爪牙之寄已深;升降储闱,调护之资斯在。时属高宗晏驾,陵寝初安。桥山之阳,尚余冠剑;谷林之下,方禁樵苏。将求侍卫之臣,必资名德之重。公妙膺此选,特降谟。引升内殿,赐坐于榻,顾问出身由历,谓之曰:卿是先帝旧臣,颇闲供奉。委卿乾陵宿卫,俞往钦哉。至长寿二年,遘疾于宿卫所。至其年八月四日,薨于留守所。⑧《大周庞同本墓志铭并序》,同上第328页。

高宗刚刚安葬乾陵,急需侍卫之人,庞同本本是“先帝旧臣”且“颇闲供奉”,故被召入宫中内殿考察其出身、任职经历,并被委任在乾陵宿卫。其实墓志颇有美饰之嫌。更朝换代之时,当朝统治者出于政治需要一般都会将前朝权臣调离中央权力中心。庞同本虽曾“检校太子右卫率”,但仍旧被视为先皇旧臣,再加上他还执掌过中央军队,所以被调往乾陵养老。冯师训可能也是如此,但他却又有转折。他在高宗永淳元年被调至昭陵宿卫,但到垂拱四年(688)又“天恩允许,追赴神都”①《唐故冯师训碑并序》,第6页。,被武后重新调入中央重用。但大部分诸陵留守就没有这么幸运,最终都在帝陵养老并死于那里。

诸陵留守作为安排先皇旧臣养老的使职,集中出现于太宗至武后执政的唐初期,这也是使职产生的重要时期②何汝泉:《唐代使职的产生》,《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7年第1期。。上引庞同本遘疾是在乾陵宿卫所,但薨于留守所,而留守所的出现则指示诸陵留守的使职正式设置可能就在此时。到玄宗编修《唐六典》时,诸陵留守被正式写入制度之中,与诸陵令分别成为帝陵的军政主帅,只是没有品级:陵令负责日常行政,留守负责日常宿卫。但在元和二年(807)正月乙巳,“停诸陵留守”③《旧唐书》卷15上《宪宗本纪上》,第420页。,诸陵留守在唐中后期已不复设置。其实早在元和元年“十二月丙申朔,太常奏隐太子、章怀、懿德、节愍、惠庄、惠文、惠宣、靖恭、昭靖以下九太子陵,代数已远,官额空存,今请陵户外并停”④《旧唐书》卷15上《宪宗本纪上》,第419页。,诸太子陵官额已因年代久远多空存而被罢停,诸陵留守被罢停可能也源于此。

诸陵留守的职能以宿卫为主,守卫山陵兆域内的安全,以免闲杂人等打扰到先帝陵寝的安宁。《天圣令》复原唐《丧葬令》第2条载:“先皇陵,皆置留守,领甲士,与陵令相知巡警。左右兆域内,禁人无得葬埋,古坟则不毁。”⑤吴丽娱:《唐丧葬令复原研究》,天一阁博物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天一阁藏明钞本天圣令校证:附唐令复原研究》(下),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677—678页。先皇陵亦即帝陵,留守负责带领甲士在山陵兆域内进行巡守警戒。此外,根据《唐律疏议》中相关律条规定,诸陵留守管理的具体事务大致有三。其一阻止阑入及越垣者进入陵寝兆域内:“诸阑入太庙门及山陵兆域门者,徒二年;阑,谓不应入而入者。越垣者,徒三年。太社,各减一等。守卫不觉,减二等;守卫,谓持时专当者。主帅又减一等。主帅,谓亲监当者。”⑥《唐律疏议》卷7《卫禁律》,第149—150页。其二防止山陵失火:“诸于山陵兆域内失火者,徒二年;延烧林木者,流二千里;杀伤人者,减斗杀伤一等。其在外失火而延烧者,各减一等。余条在外失火准此。”⑦《唐律疏议》卷27《杂律》,第508页。其三防止山陵兆域内草木遭他人盗砍:“诸盗园陵内草木者,徒二年半。若盗他人墓茔内树者,杖一百。”⑧《唐律疏议》卷19《贼盗律》,第355页。帝陵兆域范围内有大量林木草植,需要加强保护,高宗仪凤元年有负责昭陵守卫事务的武将权善才和范怀义,就曾因误砍昭陵的柏树而险遭砍头⑨刘肃撰:《大唐新语》卷4,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56—57页。。不过,留守更为重要的职能依然是第一条防止阑入。根据《疏议》解释:“山陵者,……皆置宿卫防守,应入出者悉有名籍。不应入而入,为‘阑入’,各得二年徒坐。”阑入者即指没资格进入山陵兆域门的人,而进入者资格主要依据门禁处所拥有的门籍。越垣者与阑入者类似,只是“不从门为‘越’”。山陵守卫者,亦即山陵留守及所领甲士,他们作为巡警者,主要职责就是防卫阑入者和越垣者毁损山陵建筑等,因为这些行为都被视为大逆之罪。如果“持时专当者”,即昼夜专门负责巡警之人守卫不当,没有及时发现阑入者或越垣者,主帅与守卫都会获罪。这里的主帅在山陵内应该就是指诸陵留守。值得注意的是,阑入者获罪为徒二年,与阑入宫门或宫城门罪相当,山陵兆域被视为宫城来守卫。前述常基的职事官左监门将军的职掌就是“凡财物器用应入宫者,所由以籍傍取左监门将军判,门司检以入之”[10]《唐六典》卷25“诸卫府左右监门卫”条,第640页。,所以,常基在昭陵宿守也是负责昭陵的门禁等事务。

在唐人笔记小说中,我们也能窥见诸陵留守率领兵甲守卫防止外人阑入的具体情景。《宣室志》载贞元中张诜因将被选授为乾陵令,梦中被高宗武后鬼魂召见于某城中:

城之西北数里,又一城。外有被甲者数百,罗立门之左右,执戈戟,列幡帜,环卫甚严,若王者居。既至门。中使命诜下马。诜整巾笏,中使引入门。兵士甚多。……既拜,中使遂引出门。诜悸且甚,因谓之曰:“某久处外藩,未得见天子。向者朝对,无乃不可于礼乎?”中使笑曰:“吾君宽,无惧耳。”言毕东望,有兵士数百驰来。中使谓诜曰:“此警夜之兵也。子疾去,无犯严禁。”即呼吏命驾。[11]张读撰:《宣室志》卷3,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4—35页。唐人的笔记小说虽只是时人虚构而作,但其写作仍需依据现实情况而来①唐人笔记小说的地理空间一般来源于现实,相关研究参见朱玉麒:《唐宋都城小说的地理空间变迁》,荣新江主编:《唐研究》第1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25—542页。。此城即现实中乾陵山陵兆域,城外数百披甲者手执武器罗立城外环卫,俨然保卫宫城的阵势。遇到有人擅闯禁域时,还有数百驰来的“警夜之兵”,防卫相当严格。这些巡警之兵的原型应当就是现实诸陵留守所率领的甲士,日夜皆有数百人环卫,在兆域内巡警守卫,这与上文律令中规定基本对应。以视死如生的观念去审视,该场景形同守卫长安宫城内的帝王,诸陵留守担负着重要的保卫职责。有学者曾实地调查过,乾陵以北三福寨村传说就是当年三支护陵军安营扎寨之地②樊英峰:《唐代帝陵管理和保护乾陵的措施》,第30页。,也证明了当年守卫诸山陵的军队规模相当之大。

三、侵斥与缩影:诸陵陵使

帝陵原以陵令和留守分治文武,但根据2006年在昭陵北司马门附近发掘的碑记《新添修昭陵宫寝廊宇并使判厅七司院记》(简称《七司院记》)的记述,我们可以发现在正式的陵台建制之外,居然还有所谓“昭陵使”和“七司院”的存在。沈睿文和李浪涛二位先生对该碑已做了很好的录文与考释③沈睿文、李浪涛:《“新添修昭陵宫寝廊宇并使判厅七司院记”碑考释》,《中国典籍与文化》2010年第2期。《七司院记》碑文引文以下不再出注。,下文则拟对陵使和七司院在帝陵奉守制度中的地位再做细致考察。

大中元年,宣宗继位后为宣扬大统,特命官司对诸帝陵进行添修,《七司院记》就记载了此次昭陵陵宫的添修,其文曰:

去大中元年,新皇帝丕大业,统河图,念祖宗而思厥德,乃诏有司,添修诸陵宫。于无隳帝业,以遵谥典。唯昭陵使宣议郎行内侍省掖庭局宫教博士员外置同正员上柱国赐绯鱼袋骆淮质,公而复忠,清而能廉。倜傥无双,仁厚若一。独发神谟,巧机在幄。师匠不劳,人力岂倦。添修宫殿,创起使、判两厅并七司院,炜炜之光,不昧圣君,实为壮观。

此次昭陵陵宫的添修就由昭陵使骆淮质负责,他花了两年时间终于在大中三年完成,故树立此碑记以赞扬其功绩。由于陵宫添修为临时起意,陵使似乎只是此次临时所设使职。但既然有使、判两厅创建,就说明陵使已有日常办公的固定场所。

检索墓志,“陵使”早在玄宗时期就已出现,《薛璇墓志》载:

贝州司马,迁靖陵令,转太庙令、左卫中郎兼恭陵使,迁陇州刺史。下车布政,风偃浃辰。□肃神明,人怀父母。蓬飘萚转之子,皆贺来苏;星邮日传之郊,方闻乐业。转内率兼乔陵使、检校右领军卫将军。所居必理,所去见思。④《大唐故薛璇墓志铭并序》,吴刚主编:《全唐文补遗》第1辑,三秦出版社1994年版,第127页。

墓主薛璇的逝世时间为开元二十年,但其历职经历相当之丰富,与山陵相关的就有靖陵令、恭陵使、乔(桥)陵使。其中靖陵应指武后烈祖墓,恭陵为武后长子李弘墓,桥陵则是睿宗李旦帝陵,也就是说武后至玄宗朝已有陵使出现。而且陵使的使职一定与军队宿卫有关,如薛璇原本是在文官序列中升迁,但只要领受陵使,就一定会带武职,如“左卫中郎兼恭陵使”和“内率兼乔陵使”。与此类似,同时期献陵使张府君其职事官为中郎将⑤《唐故献陵使张府君夫人郭班墓志铭并序》,吴刚主编:《全唐文补遗》第6辑,三秦出版社1999年版,第441页。,也是武官序列。所以,玄宗时已开始在诸帝陵设置由武官兼任的陵使。

代宗时陵使的设置依然未断。玄宗朝最著名的宦官高力士也有墓志留存,在他墓志最后铭刻了其养子承信的信息为“养子内给事泰陵使”⑥《唐故高力士神道碑》,吴刚主编:《全唐文补遗》第1辑,第36页。。此时陵使的职事官已由武官转向宦官序列。传世材料中有关陵使的记载也出现在代宗朝:“旧制,驸马都尉多不拜正官,特拜庆初太常卿。会修植建陵,诏为之使,误毁连冈,代宗怒,下吏论不恭,赐死,建陵使史忠烈等皆诛,裴玪子倣,亦削官。”⑦《新唐书》卷91《姜庆初传》,第3794页。建陵为肃宗山陵,代宗为肃宗之子,时间相当接近,史忠烈肯定不是负责营造建陵的山陵使,只能是奉守建陵的陵使。根据论述来看,建陵使史忠烈由于建陵连冈被毁而遭牵连被诛,但他的职事官我们暂时不得而知。

代宗以后,除《七司院记》所载宣宗朝骆淮质之外,还有宣懿间端陵使王公操,其墓志云:“公荦荦奇特,倜傥忠贞,奉公洁白,立身不群。大中皇帝以此嘉尚。□一稔中夏而赐绯鱼袋,充端陵使。”①《大唐故王公操墓志铭并序》,吴刚主编:《全唐文补遗》第3辑,第282页。端陵为武宗山陵,王公操在任端陵使数年后还在黔中任监军。最后,懿宗时还有桥陵使田献铦:“[咸通十三年五月]乙亥,门使田献铦夺紫,改桥陵使,以其受殷裕状故也。”②司马光编:《资治通鉴》卷252,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8163页。与《资治通鉴》记载不同,《旧唐书·懿宗本纪》称田献铦是“配于桥陵”③《旧唐书》卷19上《懿宗本纪》,第679页。,这也与他被“夺紫”对应,所以陵使在唐后期可能成为发配获罪宦官的使职,以使其远离权力中心的长安。

综合墓志与正史材料,目前所知陵使有七人,涵盖玄宗至懿宗朝共6个唐代帝陵,现列表如下:

表3 唐代诸陵使表

详考以上七名已知诸陵使,玄宗朝陵使在充任该使职时所带职事官基本都是武官系统,如薛璇任恭陵使时为左卫中郎、任桥陵使时为内率并检校右领军卫将军,张府君任献陵使则为中郎将。左卫中郎当为左卫中郎将,为四品下武官④《旧唐书》卷44《职官三》,第1899页。,内率则为东宫正四品上武官⑤《旧唐书》卷44《职官三》,第1911页。。他们应当都是在当地执掌兵权护卫帝陵。即使是玄宗以后的陵使,他们的职掌也与军队有一定关系。对比同在帝陵守卫的诸陵留守,陵使与留守也有极多相似的地方,如高宗时负责昭陵守卫的武将权善才等人因误砍昭陵柏树而险遭砍头,建陵使史忠烈因为建陵连冈被毁而被诛。再如,诸陵留守基本都只在玄宗朝以前出现,诸陵使则刚好出现于玄宗朝,且同为武官系统的使职。故此,我们有理由怀疑陵使与留守的职能可能有重叠。再联系上文提及宪宗时停罢诸陵留守,其原因很可能是因为“官额空存”,而之所以官额空存,大概就是陵使与留守使职重叠,后来陵使慢慢取代了诸陵留守。唐中后期陵使大概是唐前期诸陵留守的延续,陵使很可能继承了诸陵留守的使职,亦即负责诸山陵巡卫,防止外人阑入及避免山陵兆域遭人毁坏。

代宗朝之后的陵使身份以及所带职事官,与前代又有很大不同。建陵使史忠烈的情况不详,泰陵使高承信作为著名宦官高力士的养子,任职内给事,掌判内侍省,位从五品下⑥《旧唐书》卷44《职官三》,第1870页。,肯定是宦官;骆淮质则是内侍省掖庭局宫教博士,应当也是宦官⑦掖庭局宫教博士多由宦官担任,参见王伟歌:《唐代掖庭研究》,上海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至于端陵使王公操,从其后任监军来看,当然也是宦官;而桥陵使田献铦前任职为门使,所以也是宦官⑧门使为唐中晚期宦官内诸司使之一,参见徐成:《北朝隋唐内侍制度研究:以观念与职能为中心》,上海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年,第212—216页。。肃代时期,陵使身份发生明显变化,陵使之任从武官使职慢慢向宦官外派使职转移,而这也正是唐代宦官势力急剧上升的时期⑨参见徐成:《北朝隋唐内侍制度研究:以观念与职能为中心》,第132—149页。。

肃代以后的唐代中晚期,内朝宦官势力与外朝士大夫势力对抗,从而导致了“南衙北司”对立局面的出现,其中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宦官掌管了禁军的军事力量。[10]唐长孺先生曾对唐代内诸司使及其演变做过讨论,见唐长孺:《唐代的内诸司使及其演变》,收入氏著:《山居存稿》,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244—272页。赵雨乐先生也对唐宋变革时期的内诸司演变关系做过讨论,并指出内诸司机构的衙化现象,见赵雨乐:《唐宋变革期之军政制度——官僚机构与等级之编成》,文史哲出版社1994年版;赵雨乐:《内诸司机构的衙化现象:从判官和押衙说起》,《从宫廷到战场:中国中古与近世诸考察》,香港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45—160页。诸陵留守或陵使由于需要宿卫陵域,故而在山陵掌控军队。而这支军队大概就是陵使之任后来被宦官势力所占据的重要缘由。毕竟长安宦官势力之所以强势,就在于禁军力量的威慑。况且陈鲂墓志曾提到陈鲂在宣懿之际任职奉天县令时:“县有陵寝,充奉事殷;镇有禁兵,内臣监抚。”①《唐故陈鲂墓志》,胡戟、荣新江主编:《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第993页。奉天县既有高宗乾陵,也有内臣监抚的神策军奉天镇②《新唐书》卷50《兵志》云:“其后京畿之西,多以神策军镇之,皆有屯营。”(第1334页)张国刚:《唐代政治制度研究论集》,文津出版社1994年版,第121—128页。。帝陵陵域内既然也有重兵,宦官势力为了更好地掌控地方局势,必然也不会放弃这里的兵权,帝陵守军也很有可能为宦官陵使所掌握。所以,玄宗朝的陵使虽然由士人武官充任,但在后来北司势力发展强势的代宗、宣宗及懿宗朝,陵使皆由宦官担任。

此外,《七司院记》中“创起使、判两厅并七司院”,也有助于我们了解陵使与陵令之间的关系。使、判两厅作为陵使及其判官的办公场所,表明昭陵使已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亦即昭陵使已是常规设置使职。七司院作为附属于“使、判两厅”的建筑,“七司”具体所指,依据《唐六典》中关于中央“七司”的记载:“其在吏部、兵部、考功、都省、御史台、中书、门下,是为‘前行要望’,目为‘七司’。”③《唐六典》卷2“尚书吏部吏部郎中”条,第36页。唐代的“七司”在中央是指吏部等七个朝廷行政体系中重要的部门,专门处理日常各种重要事务,地位明显要比其他部门高不少,故为“前行要望”。同样,地方上也有与此相似的七司:

大唐县有令,而置七司,一如郡制。丞为副贰,主簿上辖,(如录事参军,其曹谓之录事司,并司功以下六曹,总谓之七司。)尉分理诸曹,录事省受符历,佐史行其簿书。④杜佑撰:《通典》卷33“总论县佐”条,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920页。

地方“七司”也是地方官司中重要的行政官司,分别为“录事司、司功曹、司仓曹、司户曹、司兵曹、司法曹、司士曹”⑤《唐六典》卷30“京兆河南太原三府官吏”条,第741—742页。。所以,目前虽没有确切史料,但我们也可以据此推测《七司院记》中所说的“七司”,应该也是模仿中央或地方“七司”而设,其性质及架构与中央或地方“七司”应一致,是处理帝陵陵域内日常行政事务的七个行政官司,大概也分别为“录事司、司功曹、司仓曹、司户曹、司兵曹、司法曹、司士曹”。

《七司院记》中“七司”是仿照中央或地方官司所设的七个行政官司,那么“七司”原本应附属于昭陵令治下。《七司院记》提到“七司居外,将奉四时,以主供飨”,陵令主要职责就是供奉陵寝,尤其以四时供奉为主,这也说明昭陵令原本应掌控“七司”。但原本附属于昭陵令的“七司”却被昭陵使所收归,外朝士人所掌控的行政官司已由内朝宦官势力侵夺。其实“七司居外”也暗指“七司”原本隶属于昭陵令的行政官司,但到了德宗朝因泾原兵变而焚毁,故“徙与内墙之内,宫人之北洛”⑥沈文将“徙”释作“从”,“从”繁体与“徙”形近,详考拓片,应为“徙”,这样断句更通畅。。德宗朝正是皇帝忌惮外臣而信内臣,并由宦官统领禁军成定制的关键时期,宦官对于外朝权力的攫取力度也从这时加强。骆淮质新添修昭陵宫寝、使判厅和七司院的时间是在宣宗朝,此时也是宦官势力不断扩充的重要时期。七司院成为昭陵使、判厅的附属,进一步说明“七司”在此时被内朝宦官势力从昭陵令手中所抢夺,故而《七司院记》才会说此后已“名实不符”。所以,唐中后期诸帝陵的军政实权可能均由内朝宦官充任的陵使掌控,故此才会出现上文所论述的情况——陵令日常职责颇为清闲。

唐代帝陵奉守制度是以陵令、留守和陵使三者共同管理和保卫诸帝陵。在汉魏旧制的基础之上,陵令作为山陵管理的最高行政官员,其地位不断被抬高,其隶属关系也在不断变动,但职能以日常祭祀为主,平日颇为清闲,其象征意义更加显著。诸陵留守作为一项临时使职,它的出现,可能是太宗出于孝心等原因,希望有人能专门领兵宿卫献陵,以免打扰先帝陵寝安宁,故而仿照长安宫城的守卫制度,派遣品级颇高的诸卫将军在此宿卫,掌管该山陵陵域内的最高军事权力,与陵令形成军政分治的相守局面。但后来陵使逐渐取代留守,成为了帝陵陵域内掌控禁兵的首领,而且唐中后期内朝宦官的政治势力急剧攀升,陵使改由内朝宦官充任,并对陵令行政权力有所侵夺,这也可视为唐代内外朝势力在诸山陵陵域内权力争斗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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