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产素引产时间对妊娠晚期羊水过少患者妊娠结局的影响*
2021-11-01黄庆桃陈环张春华
中外医学研究 2021年23期
黄庆桃 陈环 张春华
妊娠晚期羊水过少是指孕妇在足月后,即妊娠满37周以后,羊水指数低于5 cm,是一种常见的妊娠并发症[1-2]。孕妇在羊水过少的情况下,临产后,有脐带受压、胎体受压等情况,增加胎儿窘迫及新生儿窒息的发生率。但如果过分警惕,又容易增加剖宫产率[3-5],故怎样选择对孕妇及胎儿最适合的分娩方式,成为临床关注的焦点。在中国农村地区,单纯因“羊水过少”而作为剖宫产指征,难以被广泛接受。引产方式有多种,其中地诺前列酮阴道缓释栓和水囊有较为肯定的促进宫颈成熟的作用,但价格昂贵,应用过程监测困难等因素,始终难以在基层医院普及[6-7]。催产素可以促进子宫平滑肌的收缩,有利于宫缩,且催产素引产经济、简单、安全、可控,容易被基层医院医生及患者所接受和应用。但催产素的滥用也给孕产妇及新生儿带来很多不可逆的并发症及伤害。本文对2019年1月-2020年12月于罗定市人民医院产科住院分娩的180例妊娠晚期羊水过少患者进行了回顾性分析,探讨了催产素引产时间对妊娠晚期羊水过少患者妊娠结局的影响。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回顾性分析2019年1月-2020年12月于罗定市人民医院产科住院分娩的180例妊娠晚期羊水过少患者,年龄23~35岁,平均(30.17±3.58)岁。纳入标准:(1)均为足月妊娠,即孕周在37~42周;(2)经过超声检查诊断结果均为单胎妊娠;(3)在分娩前进行的两次超声检查,结果显示羊水指数(AFI)≤5 cm;(4)临床资料均齐全;(5)均无沟通障碍及表达障碍。排除标准:(1)由于胎膜早破而导致的羊水过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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