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政策建议
2021-10-31李金贵刘吉超
中国经贸导刊 2021年25期
关键词:制度
李金贵 刘吉超
2018年12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发布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坚持不懈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幅削减行政审批事项,主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国范围逐步形成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主体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实现了“非禁即入”。据世界银行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中国营商环境排名2018年为78位、2019年为46位,2020年上升到第31位,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改革成效不断显现。但在市场准入环节,当前还存在一些隐性的壁垒和门槛,“准入不准营”的现象在个别行业、领域仍然存在。本文深入分析了“负面清单制度”的发展历程、意义和问题,从研究角度提出几项政策建议。
一、我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发展历程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是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清单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从起步、试点、实施,再到深入推进,经历了循序渐进、不断完善的过程。
(一)起步探索阶段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让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这是“市场准入”概念正式提出。2014 年 6 月,國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 号)要求“改革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定义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概念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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