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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光晕”的生成与失效

2021-10-30林玮

中国美术 2021年4期

[摘要] 加密艺术的核心是“数字光晕”。艺术品的“光晕”被数字化,变得既唯一又可复制与再创造,这形成了对加密艺术的两种误读。一是把加密艺术看作庶民的胜利,认为其凸显了互联网去中心化的精神。但这种理解只是表象,庶民并没有在加密艺术的流通中获得审美素养的提升。二是认为加密艺术摧毁了传统艺术界,其法则将得到改写。这种理解忽视了人对生存境遇的实体性把握。加密艺术的美学本质是艺术评价权的转移,美育的普及将因此变得更加重要。

[关键词] NFT艺术 非同质化代币 数字光晕 普遍美育

2020年底,以Beeple为代表的美国艺术家在网络平台上以高额售价拍卖出几幅数字艺术作品,这一原本存在于“币圈”的金融行为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开始备受瞩目。2021年5月,以李洋为代表的中国艺术家同样创造了这种奇迹。很快,人们开始讨论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加密数字艺术:加密艺术究竟是否有远大的前景?是不是艺术的未来?

支持者认为,“上链”的数字艺术一洗最初被认为是可复制、没有收藏价值的“污名”,让这种艺术形态得到更多人的认可。而反对者则提出,这种不需要太多技法,可以迅速再生产的新玩法,“让每天兢兢业业画了一辈子画的艺术家们如何接受?”[1]其实,加密艺术确实有其重要的艺术性,即感官与技术上的唯一。前者是艺术的基本要求,后者则是“光晕”生成的必要条件。用本雅明的话说,就是“艺术品的即时即地性,即它在问世地点的独一无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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