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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大词典》补议

2021-10-29殷小芳

文学教育·中旬版 2021年10期

殷小芳

内容摘要:《汉语大词典》是一部相当重要的工具书,收词广泛,释义精细,例证丰富,其功劳巨大,但其编纂过程可谓艰辛,人员多,耗时长,亦不免有小小瑕疵。本文也挑选了笔者在使用《汉语大词典》的过程中所现的若干词条在释义或例证方面的几处细节问题,疏理成文,并提出修改建议。

关键词:《汉语大词典》 释义 例证 补议

《汉语大词典》[1](以下简称《大词典》)嘉惠学林,厥功甚伟,其深远意义自不待言。因其编纂工作工程巨大,难免有所疏漏。自其诞生以来,已有不少学者陆续发现一些问题,并诚恳地提出了很多修改或补充意见。本文针对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几处白玉微瑕提出补充意见,请教方家。

一.释义欠允

1.敛藏

《大词典》第5卷524页:

【敛藏】①犹殓葬。敛,通“殓”。《释名·释丧制》:“衣尸棺曰敛,敛藏不复见也。”《新唐书·崔彦曾传》:“既遇害,赂守卒,敛藏其尸。”

按,《释名》是东汉刘熙编写的探求词语来源的经典著作,该书往往先举一词作为解释对象,再用音训方法解释其语源。《释丧制》“衣尸棺曰敛”,“敛”字通“斂”,无误,是这一条的解释对象。至于“敛藏不复见”,则是用“敛藏”解释“敛(殓)”之语源,“敛藏”一词就是字面的意思,即是收藏之义,不是殓葬之义。所以,《释名》这条例证不应在第①个义项之下,应属第③个义项“收藏”之下。

至于第①义项所举的北宋《新唐书》的例证,“敛藏其尸”的“敛藏”明显是殓葬之义。其实,有比《新唐书》时代更早的例证。西晋张华《博物志·卷二·异俗》:“俚子弓长数尺,箭长尺余,以燋铜为镝,涂毒药于镝锋,中人即死,不时敛藏,即膨胀沸烂,须臾肌肉燋煎都尽,唯骨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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