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许昌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标识设计研究
2021-10-28赵启航刘刚田朱佳琳张紫薇刘清扬
南方农机 2021年19期
赵启航,刘刚田,朱佳琳,张紫薇,刘清扬
(1.河南科技大学,河南 洛阳 471000;2.许昌电气职业学院,河南 许昌 461000)
农业生产对于地理资源和自然环境有着特殊的要求,这种特殊性使得农产品具有鲜明的、独特的地域特征[1]。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第一次出现“地理标志”和“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的概念,引用“品牌”二字6次之多。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关于区域公用品牌的发展越来越具体化,并把区域公用品牌的发展和乡村振兴与产业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则进一步提出,将继续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和管理,打造地方知名农产品品牌,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国家对于品牌的重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推进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构建,对于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2]。
1 许昌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许昌市市委、市政府对许昌农业和特色农产品的发展十分重视。2020年,许昌市人民政府印发的《许昌市推进乡村振兴助力“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实施方案》中提出加快培育区域内优质农产品公用品牌。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也都出台了相应配套政策和措施。许昌市具有源远流长的农产品种植史、优质的农产品种类以及浓厚的中原文化底蕴和当前与之配套的品牌发展对策,这些使得许昌区域公用品牌的构建前景广阔,但也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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