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造价信息进行材料调差
2021-10-27孟健
山西建筑 2021年21期
孟 健
(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陕西 汉中 723000)
材料调差是指为防范和化解市场价格波动风险,针对合同中约定的主要材料种类,在施工期间由于材料价格涨跌等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材料价格上涨或下跌超出风险幅度时,在结算中对超出约定幅度的材料差价进行调整。材料调差多通过Excel编制计算表,然后总金额在结算文件的其他项目费中反映。
1 材料调差计算
材料价格调整,比如可调材料种类、调整方法,合同中如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如合同中没有约定,材料单价变化超过5%的,超过部分价格应据实调整。两种主要调整方式,即采用价格指数或者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以第二种较为常见。材料差价是不计入综合单价的,只计取规费及税金。
1.1 政策法规依据
主要有: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3]、《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计价解释(三)》等。
1.2 计算公式及具体算例
某种材料单价价差=施工期间平均信息价-价格调整基础×(1+风险幅度)。
某种材料调差金额=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价差。
以下通过调正差、调负差、不调差三个不同的例子来说明具体计算过程。
例一:钢筋φ10以外,投标当期2016年9月信息价2 590.00元,投标价2 700.00元,数量1 783.17 t,施工期间2017年3月~2018年3月平均信息价为4 146.92元,风险幅度±5%,求钢筋φ10以外材料调差金额是多少。
解:2 700.00元>2 590.00元,即投标价高于基准价格。
平均信息价4 146.92元,即材料涨价。
故应当以投标价2 700.00元为基础调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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