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区乡村实施文化振兴的意义与关键路径
——以天津市旅游特色村为例
2021-10-27苑雅文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21年7期
◆苑雅文
一、前言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实现产业振兴、生态振兴、人才振兴和组织振兴,离不开精神层面的定位和引领,文化振兴起到的正是这样的作用。作为休闲农业重要的组织形式,旅游特色村(以下简称为旅游村)是指依托自身独特的资源开展乡村旅游经营活动,实施以村集体为核心的集约管理或规范管理,旅游产业收入占村集体和村民收入较大比重的行政村落。
选取旅游村开展文化振兴研究源于两个方面的理由:一是旅游村作为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乡村社会的文化氛围是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深入的研究;二是旅游村经营过程中必然发生农民和都市人之间广泛的和深度的交流,经济致富促进农民快速树立起文化自信,成为农村地区较早产生乡村文化振兴动机和实践活动的区域。因此,旅游村的乡村文化建设具有领先的机遇和可能,对其文化振兴开展专门研究有助于我们以此为样本,把经验推广应用到其他文化建设相对落后、文化自信不足的农村地区。
二、天津市旅游村的基本情况、经验与问题
(一)天津市旅游村的基本情况
1985年,蓟州区玉石庄村的农户率先搞起家庭旅馆服务,1994年常州村高翠莲创办了天津首个农家院,到2000年,依山傍水的蓟州区形成九山顶、黄崖关、盘山、毛家峪等多个乡村旅游集聚区(村),这一阶段的旅游村呈现松散管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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