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商融合型商业医疗保险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2021-10-25肖敏琳夏苏建
卫生软科学 2021年10期
肖敏琳,夏苏建
(暨南大学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2)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1]。社商融合型商业医疗保险,也被称为“普惠型医疗保险”“惠民保”等[2],是一类兼具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特点的新型保险产品。2020年以来,这类保险在全国各地迅速发展。据统计,截至2021年5月初,全国已有130余款此类产品上市。2020年11月,银保监会下发《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开始对这类新型保险进行规范和定性。
近年来,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但由于保障范围及报销额度的限制,居民仍需自行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对重症及罕见病患者而言,仍然面临着很大的医疗风险[3]。而纯商业健康保险在我国的发展尚不充分,2018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仅为3%。因此,这种由政府、商业保险机构及第三方平台共同合作推出的社商融合型商业医疗保险,兼具社会价值和发展前景。
1 我国社商融合型商业医疗保险的探索
1.1 社商融合型商业医疗保险的由来及演变
广东省对这类保险的探索走在了全国前列,2015年深圳市推出了全国第一款社商融合型商业医疗保险——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一直到2019年,才有南京和珠海2个城市跟进[4]。……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