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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居住权对二手房交易的影响

2021-10-22黄晓星

中国集体经济 2021年32期
关键词:居住权影响

黄晓星

摘要:我国房地产市场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且一路呈狂涨趋势,随着当前经济发展,人们生活理念逐渐改变,房地产交易市场从原来的以新房为主向着二手房市场转变,特别是在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后,对居住权、地役权进行严格的规定,民法典的产生对二手房屋及宅基地市场的买卖交易产生了深远影响。文章结合民法典,对新时代设立居住权对二手房交易的影响内容进行论述,了解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内容的设置,才能为二手房交易提供有效地解决对策。

关键词:居住权;二手房交易;影响

新中国首部民法典正式问世,这部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法律中,出现了很多大家关注的新增条款,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了一个叫“居住权”的用益物权。买过二手房的人都知道,二手房交易手续比较繁琐,要查询房屋的权属、司法查封、有无抵押等情况。否则极有可能出现交易后,房子过不了户的窘境。而在民法典通过后,在买卖二手房交易流转的过程中,又多了一道门槛,还需要增加一个查询项目就是“居住权”。了解该房产是否设立了居住权,了解与居住权相关内容的设定,才能在未来二手房的交易中,切实保障自身的权益。

一、民法典中居住权的定义

在草案颁布之前,大家对居住权的概念比较模糊,居住权起源于罗马法。最早产生于罗马婚姻家庭关系中,而且与财产继承制度紧密相关,最初是作为生活保障的制度设计而存在的。与家长权相适应,在财产继承方面实行概括继承制度。 在当时的罗马社会,死者往往以遗嘱指定一家子为其财产的概括继承人,而其他非家长继承人一般不能取得家产继承权。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提及的居住权,是在既不影響子女的继承权问题,又保障“特定人群”的基本生活。明确指向了弱者保护的价值追求。这种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内容,目前很多人是不了解的,不清楚居住权设立的影响。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是指自然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的方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可以说,居住权作为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的客体是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但不享有收益的权利,不能以此进行出租等营利活动,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简单的理解,即使不享有房屋所有权(产权),但只要有居住权,仍然可以住在房内。

当然,拥有居住权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内容: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居住权只能保障居住权利,没有继承乃至转让的资格。

也就是说,房产只要设立了居住权,即使没有房产证,居住权人也可长时间乃至终生居住。新产权所有人即便事后获得不动产证、取得房屋所有权,也无法改变居住权已经存在的事实,没有权利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的期限,可以自行约定,5年、10年、20年均可,也可是终生。如果是终生有效,那么不到享有居住权人去世,居住权就不会消失。需要说明的是,不是长期居住就能获得居住权。

二、目前二手房交易的现状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新的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一些外地人口及拆迁户的加入,住房需求逐步从租赁走向产权的购买。住宅市场从“安置型”、“实用型”再到“舒适型”,形成了产品的梯级供给。二手房市场逐步在住房梯级消费的过渡中发育起来,为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和国民经济的增长发挥着作用。二手房的市场价格相较于新房是低廉的,且占据优势的地理位置,整体社区发展较为成熟,得到周边居住人的认可。当然,在购买二手房时,要着重弄清以下几个问题。

(一)二手房交易匹配的研究

房产交易过程中,信息匹配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在分析判断的过程中,必须要加深对客户的认识才能匹配出最精准的房源,详细了解购房者的需求,理清主次顺序,确定主要需求。匹配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不仅是对购房者的需求基础进行掌控,还要强化他们的分析判断能力。有关内容包括房源地理位置、交通便利、楼层等。根据购房者的基本需求,针对性地匹配房屋,按照主次顺序推荐时将这些需求返还对方。在交易的过程中,首先,需要通过看房产证是否为原件,所在产权人与出售人身份证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抵押登记,房屋产权性质是否为售房人单独所有。其次还要看业主的户口本,了解其婚姻状况,户籍所在地等是否为房屋所在地,最好再询问卖房者迁出户口后是否有落户地址。最后,也不要忘记看实际房屋情况,了解房屋里的实际居住情况,是卖房者自住还是用于出租,如果出租中还需要看租赁合同,去物业、供水电等部门询问是否有欠费情况等。除了以上三步,如果需要进一步审查的话,可以要求售房人配合到房管部门、派出所户籍部门查询房屋情况、户籍情况等。在分析判断的过程中,必须要加深对购房者的认识才能完成二手房的交易与匹配。

(二)二手房交易价格的评估

不同住房者对于房屋的需求是不同的,且不同住房者的经济收入也是不同的,随着他们经济收入的增加,年纪的上涨,需要通过改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品质,而对于一些低收入的家庭,他们置业能力有限,对于居住没有那么高的要求,所以,一些低价位、交通便利的二手房便成为他们的选择。在房产市场中,新房的定价是统一的,而二手房的价格评估较为复杂。不管是买方还是卖方,都希望在二手房价格评估上得到更客观的价格,这样才能在二手房房产交易当中确保自身的利益。二手房的评估价的计算是依据同一地区的房价,然后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以及折旧扣除,计算结果就是评估的价格。二手房的价格更涵盖主观与客观两个方面。主观方面包含:房屋的户型朝向、房屋处于的楼层、房屋的使用年限、房源位置、物业管理等,而客观方面包含:市场行情、城市规划等,所以说,同一社区的房源,其价格却有千差万别。只有了解评估价格,卖房者才能对自家房源价格有个准确的掌控,购房者也能用评估价格了解到首付价格与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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