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IRT框架的乡村旅游协同发展机制研究
——以山东省典型村为例
2021-10-20包乌兰托亚高乐华
农业现代化研究 2021年5期
包乌兰托亚,高乐华
(1.青岛农业大学经济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9;2.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海洋发展研究院,山东 青岛 266100)
乡村旅游业已成为推进农村三产融合,促进农民就业增收,重塑乡村文化生态,提升乡村经济社会整体发展水平的重要产业,契合了国家关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乡村产业结构”、“促进乡村振兴”的战略要求[1]。但乡村旅游业在实践发展中资源约束增强、传统文化异化和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一直存在,在不同发展阶段呈现出不同的冲突和矛盾。基于此,国家多部委协同发布了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与提质升级的多项指导意见和行动方案,充分体现了国家政策的导向性[2],如何优化 不同阶段的发展路径,如何协调多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如何实现乡村旅游业协调可持续发展成为热点问题。
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视角广泛关注乡村旅游协同发展问题。乡村旅游是经济、区位、历史和环境等因素共同构成的复杂结构模式[3],追求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之间的平衡与协调[4-5]。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水平受到生态资源、景观特色[6]、乡村治理状况[7]、文化资源价值[8]、要素投入、经营规模与经营策略[9]、政策导向支持[10]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基于对农村落后地区旅游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关注,欧洲多国提出了一体化旅游倡议,确立了“一体化乡村旅游” (Integrated Rural Tourism,IRT) 发展框架,致力于落后乡村的全面振兴[11],将乡村旅游视为与当地的经济、社会、文化、自然环境和人力资源协调发展的旅游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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