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的失能老人及其照护者的获益及需求的现象学研究*
2021-10-19唐楚璇杨富英刘玉群林拓冯驰
现代临床护理 2021年7期
唐楚璇,杨富英,刘玉群,林拓,冯驰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康复科,广东广州,510180)
2015年我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总数占老年人口的18.3%,老龄化社会空巢、高龄、失能老人与日俱增,其长期照护服务的需求日益凸现[1]。家庭结构变化、家庭规模减小造成的家庭经济收入支出人基数的减少以及照护功能逐步弱化,失能老人的照护急需社会的相关支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指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对鉴定评估符合条件的长期失能参保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纳入社保基金预算管理,正常缴纳社保的人员无需单独缴费购买,通过评估后便可享受补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解决更多生命体征稳定的失能老人护理难的问题,通过对养老护理员(亲属或非亲属)的培训,掌握照护失能老人的知识与技巧,使其得到专业的照护及提高生活质量,促使其回归家庭或养老机构,同时让医院可以腾出更多的床位给需要急需接受治疗和康复的患者。其对没有经济能力或时间精力来护理失能人员的子女、配偶等缓解压力具有积极作用[2]。2016年6月广州市成为人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试点城市,并于2017年8月正式试点实施该制度[3-5]。既往研究多集中在护理管理者角度对居家照护理服务进行效果评价[6-7],暂未有涉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享受者及其照护者视角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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