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主义与提供者参与分享经济的关系研究—基于社会交换理论的视角
2021-10-18□李非雷杰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 2021年5期
□李 非 雷 杰
[中山大学 广州 510275]
引言
分享(Sharing)行为和人类存在一样久远,从原始社会部落的猎物分享到现代社会家庭的食物分享,分享无处不在。人们可以分享有形的资源,如食物、衣服、小汽车等,也可以分享无形的资源,如知识、技能等。Belk把分享定义为“我们所拥有的东西为别人所用的行为和过程,同样获取别人的东西为自己所用的行为和过程”[1]。尽管分享行为具有普遍性,但是过去的分享范围都是有限。相对于传统分享的对象局限于身边的人,基于互联网的现代分享经济(Sharing Economy)使分享超越了时间地点的限制信息和通信技术的进步使传统的线下分享能够通过线上进行,从而扩大了参与者的圈子,使他们遍布各地。近年来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为分享经济发展创造了优越。分享经济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Eckhardt将分享经济定义为“是一种可扩展的社会经济系统,该系统采用互联网技术支持的平台,为用户提供有形和无形资源的使用权”[2]。分享经济改变了人们对资源所有权和消费习惯的看法。如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更愿意分享而不是拥有产品和服务。2019年中国分享经济市场交易额3.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1.6%,分享经济参与者人数约8亿人,其中分享服务提供人数约7 800万人,同比增长4%[3]。近年来分享经济的迅速发展,也使得关于分享经济的研究成为热点。分享经济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4]、环境可持续性[5]、提高经济生产率[6]等都具有积极正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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