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激励监督策略分析

2021-10-18□王斌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 2021年5期
关键词:惩罚基金监督

□王 斌

[中国科学院大学 北京 100039]

引言

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创业企业是我国政府支持创新创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根据投中研究院最新发布的《2019中国政府引导基金专题报告》,截至2019年6月底,国内已成立政府引导基金1 311只,资本规模达19 694亿元,加上子基金的资本总规模达到82 271亿元。为了实现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市场化运作,提升专业化管理程度,政府需要放弃对引导基金的直接管理,并将引导基金交给商业性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管理。这种委托管理模式能够带来一系列的好处,例如,通过将行政管理模式转变为契约形式,可以减少行政干预,实现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管理,从而提高投资运作的效率。但是,由于政府不参加引导基金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委托受托管理机构来了解引导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而受托管理机构为了自己的利益,可能会对政府隐藏某些关键的信息。因此,在政府与受托管理机构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同时,政府与受托管理机构还存在目标和利益的不一致。政府作为引导基金的出资人追求政策性目标和社会效益的实现,而受托管理机构作为“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他们参加引导基金管理的目的是获得财务回报。在这种背景下,为了谋取自己的私利,他们可能会利用自己拥有的信息优势采取对政府不利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引发道德风险并导致引导基金的政策性目标无法实现。……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惩罚基金监督
突出“四个注重” 预算监督显实效
神的惩罚
惩罚
监督见成效 旧貌换新颜
夯实监督之基
真正的惩罚等
监督宜“补”不宜“比”
私募基金近1个月回报前后50名
私募基金近1个月回报前后50名
私募基金近6个月回报前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