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财政支农支出对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影响分析
2021-10-16饶俊萌薛选登
南方农业 2021年25期
饶俊萌,薛选登
(河南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河南洛阳 471000)
“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持续关注的热点问题,解决好三农问题有助于推动我国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全党务必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党和政府为了推动乡村振兴,每年都会投入大量的财政资金用于支持农村的发展,但是大量的财政投入并未取得较好的成效,农民收入增长较慢的问题一直存在。如何有效地促进农民增收成为解决“三农”问题、振兴乡村经济的重要部分。
在以往的研究中,相关学者多是从国家层面、省级层面研究财政支农支出对农民增收的影响,多是偏宏观角度的研究,微观层面比如地方层面的研究较少。从每年国家财政支出分配的比例来看,一般中央占20%、地方占80%,因此地方财政支农有绝对的支配权[1-2],其对农民收入有着重要影响。本文利用河南省洛阳市2010—2019年的财政支农数据和农村居民收入数据,研究洛阳市财政支农支出与农民可支配收入的关系,并根据分析结果对洛阳市财政支农政策提出政策建议。
1 洛阳市财政支农现状
1.1 洛阳市财政支农支出变动分析
为了对洛阳市财政支农现状有更深的了解,选取2001—2019年洛阳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支农数据(见表1)。从表1 可以看出,洛阳市政府财政支农数据整体在不断增加,但是考虑到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3],将数据处理后得出可比价的财政支农支出和财政总支出,这样数据更具有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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