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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梨生产技术规程

2021-10-15李先明涂俊凡杨夫臣朱红艳秦仲麒

河北农业科学 2021年4期

李先明,涂俊凡,杨夫臣,朱红艳,秦仲麒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果树茶叶研究所,湖北 武汉430064)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梨生产国,据FAO统计,2018年我国梨栽培总面积为93.77万hm2,占世界梨栽培总面积的67.85%;产量为1 619.7万t,占世界梨总产量的68.24%。梨在我国是仅次于苹果、柑橘的第三大水果。我国梨种植范围较广,除海南省和港澳地区外,其他各省(市、区)均有种植,在长期的自然选择和生产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四大产区——环渤海(辽、冀、京、津、鲁)秋子梨、白梨产区,西部地区(新、甘、陕、滇)白梨产区,黄河故道(豫、皖、苏)白梨、砂梨产区,长江流域(川、渝、鄂、浙)砂梨产区[1]。

梨属植物约有35个种,主要栽培种为秋子梨、白梨、砂梨和西洋梨。我国砂梨主要分布在长江流域及以南地区,河南、江苏、浙江、上海、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福建、四川、广西、云南和贵州等省份均有商业化栽培,砂梨产量约为全国梨总产量的1/3[2]。其中,砂梨系统的主要品种有四川苍溪雪梨、云南宝珠梨、黄花梨、翠冠、金水梨,以及从日本和韩国引进的丰水、园黄、新高、黄金梨等。

长江流域砂梨产区温暖湿润、雨热同期,年降水量在800 mm以上,梨树营养生长量大、树势强旺,加上树体管理采用传统的短截修剪制度,梨园群体结构郁闭,栽培管理粗放、标准化生产水平低,导致生产上单产不高、优质果率低,市场竞争力弱。针对长江流域高温、高湿、寡照的生态气候条件,依据适地适栽原则,在引用NY/T 39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T 442(梨生产技术规程)、GB 4286(农药安全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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