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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动力、困境及路径分析

2021-10-12丁玉旭

速读·下旬 2021年10期
关键词:社区体育协同治理株洲市

◆摘  要:社区体育是群众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是落实全民健身国策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单位株洲”向“社区株洲”转变的重要环节。以株洲市为例,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及国家相关政策的背景下,围绕“动力”“困境”“路径”三重向度对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进行研究,不仅有助于提升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的可持续发展策略,而且对我国社区体育治理的理论和实践的拓展也起到重要作用。当前社会力量的权利诉求、体育问题与矛盾倒逼以及国家治理方略的调整是促进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发展动力所在。研究基于“制度”“政府”“组织”三层面对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面临困境进行剖析基础上,围绕“优化政策供给体系,建立治理框架制度”“健全协同治理平台,建立协同治理机制”“培育协同治理主体,壮大体育社会组织”三个方面来提升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现代化发展之路。

◆关键词:株洲市;社区体育;体育治理;协同治理;动力;困境;对策

1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的主要动力

1.1社会力量的“权利诉求”促进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

社会治理不仅仅是政府职能,各种非政府组织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从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治理的实际情况来看,其体育治理仍以政府部门为主导,而其他非政府组织参加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治理处于零散、游离的状态。区体育治理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权衡主体之间资源分配以及寻求主体之间利益最大公约数的过程。从某种意义是说,社会力量的“权力诉求”是促进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的内在动力之一。因此,对个人主体、市场主体、社会主体等设立力量权力诉求的重视就显得尤为重要,是实现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治理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的重要前提条件。

1.2体育问题与矛盾倒逼促进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

我国“体育资源与体育需求相对不足”与实施“举国体制”发展战略之间在管理模式上存在一定的矛盾。在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治理中也面临同样困境,即社区居民多样化体育需求日益增长而社区体育资源非常有限,如何满足社区居民的体育需求是社区体育治理过程中需解决的难题之一。随着体育“大众化”“生活化”“产业化”“信息化”的发展趋势下,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治理中的矛盾发生了改变,从“体育需求与体育资源”的矛盾转化为“人民群众多元化、多样化的体育需求与有限供给能力”之间的矛盾。在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治理过程中要兼顾“重点论”和“两点论”,尤其对“个体行动与整体行动”“质量与数量”“管体育与办体育”“公平与效率”等核心问题的梳理与厘清。除了上述矛盾之外,在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治理中也存在“事社不分”“政社不分”“管办不分”等问题,对其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产生很大阻碍作用,同时也消减了协同治理在整体性、综合性、系统性等方面作用的发挥。面多众多的挑战和难题,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仅仅依靠政府驱动已难以实现,政府单一物力、财力、人力等方面限制,难以保障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可持续发展。因此,需要一种新的体育管理体制来化解当今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开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难题,而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正是破解当前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发展面临难题的重要“利器”。可以说,当前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矛盾倒逼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模式的形成。

1.3国家治理方略的调整促进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

在不同发展阶段,国家治国理政重心的调整对体育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在社区体育组织基础薄弱、市场竞技体制不够完善、体育资源相对匮乏的时期,我国走“举国体制”发展之路有其合理性。一方面,通过“举国体制”发展战略快速提升我国体育的综合实力;另一方面,通过“举国体制”发展之路对国家形象树立等方面也起到积极作用。“举国体制”也暴露了运行机制不灵活、社会自主性不足等方面问题。

2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的面临困境

2.1制度层面:制度供给不足,协同有待完善

从全国社区体育开展来看,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仍有待完善,与社区体育制度供给不足不无关系。尽管株洲市政府根据社区发展实际情况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制度文件来扶持社区体育的开展,但制度供给不足,协同有待完善依然是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需要解决难题。追根溯源,这与国家和株洲市颁布相关体育政策或文件有一定的关系。在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有限。因此,只有从制度层面出发,加强制度供给能力,促进多元化主体协同能力,方能促进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的水平。

2.2政府层面:权力过于集中,改变步伐滞后

和国内其他地方政府一样,株洲市政府也面临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政府职能转变的战略任务,长期以来,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的开展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体育组织很难参加到社区体育的管理中来,由于政府部门在社区体育中的绝对垄断地位,导致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的发展难以满足社区民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需求。究其原因,政府的简政放权的推行力度不够大,导致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开展中“政府本位”的烙印依然明顯;与此同时,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开展过程中,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规模和范围较小,这会影响到政府购买的“制度化”和“常态化”机制的形成。另外,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在参与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过程中存在“内卷化”情况,影响其治理水平提升。

2.3组织层面:自身能力不足,缺乏自力更生

进入新时代以来,株洲市政府日益重视社区体育的开展,这从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范围、社会体育组织类型和数量等方面可以得到印证。随着株洲市基层社区居民对体育的需求日益增加,加上,株洲市社区体育开展在基础设施、专业人才、活动经费、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不足,折射出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自身不足的弱点。当前,从组织层面来看,自身能力不够和缺乏自力更生是当前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的面临困境之一,如何提升社会体育组织的公信力和独立自主的能力,减少对政府依赖是加快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的重要途径。

3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的发展路径

3.1优化政策供给体系,建立治理框架制度

首先,以机制、制度、法律等方式在政策层面进行完善,提升相关政策的权威性,尤其对体育社会组织等非政府组织的合法地位、职能、性质、责权边界等问题进行明确和说明,这是提升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水平的重要前提条件;其次,要广纳基层社区民众、体育从业人员、体育专家学者等相关意见,建立社区体育发展咨询机构或平台,通过制定科学规范的组织程序和规则,提供社会体育发展的科学决策,确保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中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再次,要贯彻“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的原则”来规范社会体育组织等非政府体育组织,明确社区体育组织的准入门槛的条件,同时,建立健全体育社会组织的问责机制,充分发挥株洲市基层社会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的活力;最后,要厘清体育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門在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中的边界问题,通过营造良好志愿者服务环境、创新有效激励机制、建立专项社区体育开展资金以及灵活运用税收优惠等手段促进其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水平。

3.2健全协同治理平台,建立协同治理机制

在对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困境剖析中得出,“权力过于集中,改变步伐滞后”是造成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水平提高的主要症结之一。首先,打造体育社会组织与政府共同构建的社区体育协同治理共享平台。意味着政府部门与社会体育组织之间协同治理形成“共同参与”“共同构建”“共同享有发展成果”的发展格局。社区体育是民生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协同治理平台需要株洲市政府部门与社会体育组织等众多社区体育组织建立“政策引导”“购买服务”“共建共享”“相互监督”的平台,进而促进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提升其协同治理现代化水平。其次,共享的前提是要厘清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对发展社区体育共同目标的认同,为了满足人民日益美好生活的需要是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多元化协同治理重要前提条件。同时,要科学的和准确的社区体育开展过程中的资源与利益的合理分配,这关乎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水平的提升。

3.3培育协同治理主体,壮大体育社会组织

当前“自身能力不足,缺乏自力更生”是制约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水平提升的主要因素所在。具体而言,一是建立政府职能转移制度,进而在政府治理场域中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的培养,真正做到实行政社分开,还权于社会,激发更多的非政府组织参与到株洲市基层社会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中来。同时防止政府部门更多干预体育社会组织内部管理,要对公共体服务治理中体育社会组织与政府等主体的职责范围进行界定;二是基于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社会背景下要尽快构建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组织体系,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众多体育社会组织的合理地位。同时,政府部门可以出台一系列的激励政策,激活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组织的独立性,提高其体育治理和参与公共体育服务的能力;三是完善体育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壮大社会体育组织,以此来提升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的协作水平。因此,这需要从制度层面、精神层面、器物层面等方面完善,以此提升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水平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4结语

从“体育管理”到“体育治理”再到“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折射出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发展的历程,每个阶段社区体育发展模式都与株洲市不同时期的发展实情和管理策略有着紧密联系。如何紧密围绕株洲市“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的“六个基本原则”“一谷三区”总任务、“三高四新”发展战略背景下,加快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组织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现代化水平就显得尤为重要,既有助于提升全市民众身体健康水平,又能为2035年远景目标实现打下基础。

参考文献

[1]沈克印.政府与体育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地方实践与推进策略——以常州市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为例[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7,51(1):112-19.

[2]朱二刚,马倩,周超.体育社会组织走向体育治理:动力、困境及路径分析[J].石家庄学院学报,2020,22(6):105-110.

[3]王名.社会组织与社会治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56.

作者简介

丁玉旭(1981—),男,湖南株洲市人,体育学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体育教育。

基金项目:本文为2021年株洲市社会科学课题:“新时代株洲市基层社区体育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研究”(编号:ZZSK202124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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