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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仁铭》碑的故事

2021-10-12刘良超

大众考古 2021年4期
关键词:宦官

刘良超

《韩仁铭》碑,全称《汉循吏故闻喜长韩仁铭》碑,刻于东汉熹平五年(176年),现藏于荥阳市文物保护中心。碑圆首方身,通高 2.23米,身高1.85米,宽0.97米,厚 0.21米。圆形首上浮雕三条螭龙。额题篆书“汉循吏故闻喜长韩仁铭”10字,额下正中有一个圆孔,碑身右下角部残缺。碑文隶书,凡8行,每行19字,共154字,其中缺16字,残8字。没有撰书者姓名。为便于了解《韩仁铭》之全貌,现将碑文抄录并断句如下:

需要说明的是,录文中带□的字,因漫漶不清或残缺不全,是荥阳学者张明申先生根据文意而补上的。

碑的发现

金哀宗正大五年(1228),《韩仁铭》碑被当时的荥阳县令李天翼发现于已经废弃了600多年的古京城。古京城春秋初始建,两汉尤为繁荣,北齐天宝七年(556年)废弃,成为普通乡村。正大五年的某日,李县令来到县衙东南20里的古京城,或为访古寻幽,或为考察民情,也许是由于天热口渴,他到村中的一口水井打水喝,水还没打上来,却被水井旁立着的一块大石头给迷住了。这一看不要紧,一通中国书法史上的精品汉碑自此重见天日。东汉到金代,历时1000余年,当年韩仁墓高大的封土堆早已成了平地,墓前树立的石碑被村民凿了一个洞,搬到井上做成了辘轳支架。

《韩仁铭》碑被发现后不久,李天翼派人将碑移于县署二门内东侧,并请翰林学士赵秉文、应奉翰林文字李献能分别在原碑上作了题记。赵秉文,字周臣,磁州滏阳(今河北磁县)人,文学书法俱有成就。李献能,字钦叔,河中(今山西永济)人,贞祐三年(1215)状元,苦学博览,擅作文章。这两大学人的题跋刻于石上,讲述了《韩仁铭》碑的来龙去脉,增加了这通汉碑的文化厚度。赵秉文之跋文抄录如下:

此碑出京索间《左氏传》京城大叔之地,荥阳令李侯辅之行县,发地得之。字画宛然,颇类《刘宽碑》书也。韩仁,汉循吏,蚤卒,不见于史,而见于此,非不幸也。李侯亦能吏,天其或者为李侯出耶,抑偶然耶?夫物之显晦有时,犹士之遇不遇也。向使此碑不遇李侯,埋没于荒野草棘中,得为础为矼足矣。吾闻君子之道,闇然而日彰,然自古贤达埋光,铲木湮灭无闻,亦何可胜数?抑有时而不幸也,后千百岁,陵谷变易,独此碑尚存,李侯之名托此以不朽,亦未可知也。

正大五年十一月廿一日翰林学士赵秉文题。

李献能之跋文抄录如下:

两汉重循吏,而韩君之名不见于史,则知班、范所载,遗逸者尚多。此碑又复埋没于荒榛断垄中,阅千载而人不识,是重不幸也。及余友辅之涤拂苔藓而树之,然后大显于世,其冥冥之中亦伸于知己者耶?辅之疏朗英伟,初非百里才也,乃能不以一邑为卑,留心政事,急吏缓民,霭然有及物之志行。见□树褒□□践扬□□,其功名事业必将著金石而光简册,盖不待附见于此,然则二君皆不朽人也无疑。

赵郡李献能。

两篇跋文后之落款为:

正大六年八月□日,奉政大夫荥阳令李天翼再立石。

《韩仁銘》碑被发现之后的七百年间,因为爱好它的书法艺术,以致拓碑的人络绎不绝。到1925年4月,荥阳人宋俊三、刘彤棻、李增祥、马相皋等,害怕拓印次数太多导致文字被磨平,把《韩仁铭》碑移到了县立小学(即后来的教师进修学校)内,建楼封禁。当时荥阳人张云撰文并篆书《再移植韩仁铭记》,刻石镶于楼壁。

1986年教师进修学校因建教学楼,经上级文物部门批准,拆毁碑楼,将碑移出,存于学校院内。1996年,《韩仁铭》碑移藏入荥阳市文物保护中心,并建“汉碑亭”予以保护,刻《三移植韩仁铭记》记其始末。

韩仁的政治立场

《韩仁铭》碑刊刻的是两篇公文。第一篇公文说,韩仁被小人陷害,回到家乡京县。后来司隶校尉查明他是被冤枉的,于是上奏皇帝,让他升官去陕西槐里县做县令。可惜,就在皇帝的委任状向着荥阳一路狂奔的时候,韩仁却不幸去世了。司隶校尉只好下令,让河南尹按照制度规定举行祭祀,为韩仁刻碑立传,完成任务后还要书面回复。第二篇公文说,当时的河南尹办理了这件事,并给上级回复,石碑已经立好,竖在了韩仁墓道的前面。

对于韩仁的政治立场,学术界有多种看法,有认为是宦党集团的,有认为是士大夫集团的。据碑文,替韩仁翻案的人主要是司隶校尉,他不仅否定了前任校尉对韩仁的“诽谤”之词,还说韩仁任闻喜县长时作风正派,颇有善政。要搞清楚韩仁的政治立场,就要先弄清此时的司隶校尉是谁?

熹平四年(175年)司隶校尉是段熲。段熲,字纪明,武威姑臧(今甘肃武威)人,本为武将,在镇压鲜卑和西羌的战争中屡立战功,回朝后“曲意宦官,故得保其富贵,遂党中常侍王甫”。《后汉书·孝灵帝纪》记载,段熲在熹平元年(172年)任司隶校尉,熹平二年(173年)五月为太尉,十二月因病被免,随即“复为司隶校尉。数岁,转颍川太守,征拜太中大夫”。关于段熲转任颍川太守的时间,《后汉书·段熲列传》记为熹平二年冬之后“数岁”,既然是“数岁”,则至少为两年,由此判断熹平四年十一月,司隶校尉仍是段熲。段熲党附宦官王甫,一上任就逮捕了太学生千余人。熹平五年(176年),永昌太守曹鸾上书为党人申冤,这一举动触怒宦官,于是他们指使段熲派槛车去四川拘捕曹鸾,送到槐里监狱,乘机将其杀害。“光和二年,(段熲)复代桥玄为太尉。在位月余,会日食自劾,有司举奏,诏收印绶,诣廷尉。时司隶校尉阳球奏诛王甫,并及熲,就获中诘责之,遂饮鸩死,家属徙边”,光和二年(179年),司隶校尉阳球在处死王甫的同时,将段熲一并下狱,段熲在狱中自杀。段熲既为宦官死党,则韩仁也应是宦党集团成员。

韩仁的翻案,还得到了廷尉的帮助,我们再来考证当时的廷尉是谁?根据张明申先生补的碑文,韩仁的“冤屈”由廷尉上表给灵帝,才得以升迁槐里县令,按此,则当时的廷尉与段熲应该同为宦党。廷尉的职责是掌管刑狱,尤其是处理疑难案件。熹平四年在任廷尉是陈球。熹平元年窦太后驾崩,“宦者积怨窦氏,遂以衣车载后尸,置城南市舍数日。中常侍曹节、王甫欲用贵人礼殡”,这一次灵帝没有听从宦官的意见。“及将葬,节等复欲别葬太后,而以冯贵人配祔”,宦官意图将窦太后在别处安葬,而将冯贵人与桓帝合葬,于是灵帝召集公卿讨论此事,并让宦官赵忠监议,众大臣畏惧宦官,均缄口不言,惟有陈球据理力争,他说:“皇太后以盛德良家,母临天下,宜配先帝,是无所疑。”赵忠说:“陈廷尉宜便操笔。”最终,灵帝采纳了陈球的意见。此事令宦官曹节、王甫、赵忠十分恼怒,“(熹平)六年,迁(陈)球司空,以地震免。拜光禄大夫,复为廷尉、太常”。综合以上记载我们可以得到两条信息:第一,熹平元年廷尉是陈球,熹平六年陈球升任司空,随即因为地震而被免,又再次任廷尉。第二,陈球反对宦官。我们接着看《后汉书》,光和二年陈球“乃潜与司徒河间刘郃谋诛宦官”,步兵校尉刘纳和司隶校尉阳球参与其中,事败,四人被执并死于狱中。陈球与宦官水火不容,怎么会为韩仁上表陈情呢?将“尉”前所缺的字补为“廷”,不当。

发表于《中原文物》1984年第2期的《汉<韩仁铭碑>考释及历史价值》一文,将“尉”前所缺的字补为“太”。那么,为韩仁陈表的人可能是太尉吗?我们来看当时的太尉。《后汉书·孝灵帝纪》载:“(熹平)三年……二月己巳,大赦天下。太常陈耽为太尉”,又载:“(熹平五年)五月,太尉陈耽罢,司空许训为太尉。”熹平三年至熹平五年(174—176年)太尉是陈耽,确信无疑。陈耽也是一位非常正直的官员,“以忠正称,历位三司”。陈耽与刘陶是好友,中平二年(185年)刘陶上书灵帝,说天下大乱都是宦官引起的,宦官遂诬陷刘陶与张角相互勾结,将他逮入黄门北寺狱,陈耽曾经打击过宦官子弟,“亦以非罪与陶俱死”。因此,太尉之说也不成立。

碑文“□尉表上,迁槐里令”,缺损的字应补为“校”,也就是说,校尉(即司隶校尉)段熲上表灵帝,陈述韩仁“冤情”。段熲先是驳回了前任校尉对韩仁的判决,紧接着向皇帝上书,请求再次起用韩仁,宠信宦官的灵帝便听之任之,立马下诏升任韩仁为槐里县令。巧合的是,熹平五年闰五月,段熲派槛车拘捕曹鸾,就是要将其送到槐里狱,曹鸾在狱中被拷打致死。可以大胆推测,他们选派韩仁为槐里最高行政长官,很有可能是为他们对政敌动用私刑提供方便。

党锢之祸

韩仁生活在东汉桓帝和灵帝之间。当时外戚和宦官交替专权,激起了士大夫集团和知识分子的反对,从而发生了两次“党锢之祸”。两次党锢之祸都以反宦官集团的失败而结束,士大夫集团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党人”被残酷镇压。

延熹九年(166年),宦官势力猖獗,他们诬陷士大夫李膺“交养太学游士,交结诸郡生徒,更相驱驰,共为部党,诽讪朝廷,疑乱风俗”,把李膺和与他有关联的人罗织罪名,逮捕下狱,株连二百多天下名人贤士。李膺在狱中故意供出宦官子弟,宦官们因此害怕自己受牵连,于是他们怂恿桓帝改年号,大赦天下,放二百余名“党人”出狱,“乃皆赦归田里,禁锢终身。而党人之名,犹书王府”。这是第一次“党锢之祸”。

建宁元年(168年)灵帝即位,同情“党人”的外戚窦武执掌朝政大权,陈蕃被任命为太傅,名士李膺、杜密、尹勋、刘瑜等人得以重新被起用。窦武与陈蕃制定计策要翦除诸宦官,将宦官管霸、苏康等诛杀,同时革除了一批宦党成员。但随着宦官的反扑,陈蕃、窦武先后被害,李膺、杜密、翟超、劉儒、荀翌、范滂、虞放等百余人被下狱处死。灵帝在熹平五年下诏,凡是党人门生、故吏、父子、兄弟中有任官职的,一律罢免,禁锢终身,并牵连五族。是为第二次“党锢之祸”。中平元年(184年)黄巾起义爆发,“时中常侍吕强言于帝曰:‘党锢久积,若与黄巾合谋,悔之无救。帝惧,皆赦之”。第二次“党锢之祸”才告结束。这次“党锢之祸”历时十余年之久,以宦官的胜利而告终,不同于汉桓帝后期的那次“党锢之祸”,宦官们这次没有做出任何妥协,党人只要被逮捕,要么被诛杀,要么被流放,要么被禁锢,绝无被赦免的可能。

司隶校尉替韩仁翻案之事发生在熹平四年,正处于第二次“党锢之祸”期间。当时宦官得势,大肆追捕和屠杀党人。韩仁如果是党人,在第二次“党锢之祸”时是绝对不可能翻案的。熹平五年闰五月,永昌太守曹鸾上书为“党人”鸣冤,要求解除禁锢,灵帝不但没有听从,反而收捕曹鸾,导致其被宦官所害。朝政如此黑暗,宦官一手遮天,有谁会为小小的闻喜县长韩仁鸣冤呢?又有谁敢为韩仁鸣冤呢?即使是向灵帝上表申诉,宠信宦官的灵帝怎么可能会替韩仁平反,还升迁他为槐里县令呢?因此,韩仁绝非“党人”,而是宦党集团成员。那么他作为宦党,在两次“党锢之祸”中被罢免回乡,只有可能发生在窦武执政期间,即建宁元年。当时窦武极力铲除宦官,韩仁因为党附宦官而被免职。但时隔不久,窦武被枭首,宦官得以重新掌权,他们自然要起用党附于己的官员。于是在熹平四年,司隶校尉段熲表奏朝廷,升任韩仁为槐里县令,只是任命书还没有送达,韩仁已经殒命。

从韩仁死后享受的待遇,也能窥见他的不同一般。《通典》载:“诸侯少牢,上大夫特牲,下大夫、士特豚。”永平二年(59年),汉明帝“遣使者以中牢祠萧何、霍光”,延光三年(124年),安帝“以中牢祠萧何、曹参、霍光”,中牢即少牢,以萧何、曹参、霍光等人地位之尊,皇帝也只是用少牢祭祀。又如杨震为太尉,他死后顺帝“使太守丞以中牢具祠”。韩仁只是县令,而享少牢之祠祀,按礼制是僭越,足见宦官对韩仁之宠爱。试想,遵守礼法的士大夫们会为“经国以礼,刑政得中,有子产君子风”的韩仁用少牢祭祀吗?

总结上文我们知道,韩仁并不属于“党人”,而是宦党集团成员,并且颇受宠信。碑文中说他是“循吏”,说他在闻喜县长任上“经国以礼,刑政得中,有子产君子风”,都是溢美之词。《嘉靖荥阳县志》记载:“李天翼,正大间为荥阳令。留心政事,急民缓刑,世称能吏。”在地方志的记载中李天翼是一位受到百姓爱戴的好官,在好朋友赵秉文和李献能的眼里他也是一位好官,所以赵李二人以韩仁比拟之,但这二人未曾对碑文详加考证,因此闹下了不小的笑话。孟子说“尽信书不如无书”,其实碑志之言也不可全信。

(作者为荥阳市博物馆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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