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企业领导风格对集群创新绩效的影响
——基于费德勒模型的拓展性研究
2021-10-12郝尚琪卜慧迪
科技进步与对策 2021年18期
李 宇,郝尚琪,卜慧迪
(1.东北财经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 2.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大连)自贸区研究院, 辽宁 大连 116025)
0 引言
产业集群中的核心企业对整个集群创新发展具有重要领导作用。与企业内部基于职位的领导合法性来源不同,集群中核心企业的领导地位源于其掌握的稀缺资源,即核心企业掌握的大量关键技术和知识储备刺激了集群网络对新知识的需求,促使其它企业对核心企业产生不对称依赖,作为以较低成本获取稀缺资源的交换,成员企业往往选择跟随核心企业的战略步调,并愿意拥护核心企业的集体权威[1]。这正符合集群作为中间组织的特征,交易型领导能够体现核心企业对成员企业的领导行为,即核心企业通过与成员企业签订正式契约,明确成员企业角色分工和任务分配,利用奖励和惩罚手段影响成员企业。在这种领导方式下,成员企业能够获得稳定的合作关系和明确的创新回报[2]。
然而,实施交易型领导的产业集群未必就能获得整体创新优势。例如,针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与集群配套企业的研究发现,一汽与配套企业就零部件生产和整车组装等达成契约,一汽根据产品质量,将配套企业分为A、B、C等级进行激励,而对于缺陷产品则约定责令退回甚至估价赔偿。尽管该集群中的核心企业制定了系统交易规则,但成员企业并未因与核心企业签订完备的契约而避免路径依赖的顽疾,致使整个产业集群的产品层次依旧较低,发展后劲不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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