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义与指称理论对中医核心术语范畴化及英译的启示
2021-10-12侯洁诚孙红梅
刘 娜 侯洁诚 孙红梅 李 妍
(陕西中医药大学外语学院, 陕西咸阳 712046)
中医文献中大量的文化负载词使译者在采取归化和异化的翻译方法时面临两难境地,西方或者华人译者倾向于采取异化的翻译方法,Veith将“气”译为“breath”,而李照国采取“译古如古,文不加饰”的原则,译为“Qi”,还有人译为“energy”,究其原因,是汉语一词多义现象比较普遍,据统计,“气”在《黄帝内经》中出现2997次[1],指称和意义不可能完全相同。本文根据涵义与指称理论对中医术语和基本概念及其英译进行解读,力求为中医术语翻译提供更坚实的理论基础。
1 涵义与指称理论概述
英国哲学家、传统指称论的先驱密尔(John Stuart Mill,1806—1873)认为,指称代表的事物就是该指称的意义,也就是说“字面上指称就是这个词的涵义”,提出了意义深远的“外延和内涵”(denotation和connotation)这两个重要的概念[2]200。弗雷格(Gottlob Frege, 1848—1925)反对将语言涵义直接等同于语言的指称,他认为涵义(sense)与指称(reference)始终是两回事:涵义取决于指称,而不是指称取决于涵义[2]213。由此可见,弗雷格认为指称是第一性的,指称决定意义。维特根斯坦(L.Wittgenstein, 1889—1951)前期注重人工语言、形式语言或“理想语言”,后期则重视日常语言,他认为“词的意义存在于它的用法之中,而不存在于它所指代的事物中”,这样就可以解释许多语义现象(如一词多义、比喻用法等)[2]203。
1.1 密尔的命名论
命名论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命名论认为, 由词形和词义构成的词, 是用来指称客观事物或者给客观事物起名的,词与客观事物之间存在着指称与被指称、命名与被命名的关系,词义实质上就是把词与客观事物联结起来的所指关系和命名关系[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