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建设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综述
2021-10-11周小寒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周小寒
(上海杉达学院 工程学院 上海: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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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下半年,我国全面停止城镇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自此,我国商品房市场发展迅猛,住房价格一路高歌猛进。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显示,从1998年的1854元/平方米上涨到2019年的9310元/平方米,上涨近5.02倍,期间年平均增长了19.15%,高房价使得广大中低收入家庭难以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
为解决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的安居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直倍受国家重视。早在1994年7月,国务院就提出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房”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的住房供应双体系;到1998年7月,进一步提出建设和完善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2007年8月,首次将廉租房明确为住房保障的重点;2010年6月,住建部等七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租房建设计划,至此我国已基本形成了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租房、限价房、棚户区改造房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住房保障体系。随着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推进,截止目前我国已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以下简称“保障房”)和棚改安置房8000多万套,帮助2亿多住房困难群众实现了“安居梦”,已基本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住房保障体系[1]。
如此大规模的保障房建设,其“惠民生”、“促和谐”的政治意义显而易见,但对我国各产业及宏观经济有何影响,特别是对商品房市场有何影响,能否起到“促增长”、“稳房价”等经济效应也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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