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新规出台
2021-10-09央广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
上海质量 2021年8期
2021年8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6号《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公布。该《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化妆品是满足人们对美的需求的消费品,直接作用于人体,其质量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020年6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27号国务院令,公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妆安全,规范和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办法》。
作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重要的配套管理法规之一,《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共7章66条,针对化妆品的生产经营管理施行了一系列规定,从生产许可程序、生产管理、经营管理、监管制度四个方面进行细化创新。
一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生产许可程序。明确对化妆品生产许可延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并强化告知承诺后的监管措施,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依法撤销许可。明确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分类原则,突出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应当具备的特殊生产条件。细化完善不同情形的生产许可变更事项审核审批程序,对因生产许可变更需要进行全面现场核查的,经核查符合要求颁发新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重新计算,为企业减负增效。

二是细化明确化妆品生产管理要求。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并细化留样管理、自查要求以及整改、停产、报告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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