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县级公共图书馆发展现状研究
2021-10-08陕西省图书馆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21年5期
邓 辉(陕西省图书馆)
县级公共图书馆既是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骨干和基石,也是国家开展文化兴国战略和全民阅读活动的重要阵地[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公共图书馆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公共图书馆,并明确了县级公共图书馆在推动总分馆制建设中的核心作用[2];《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第3部分:县级公共图书馆》(WH/T87.3-2019)中也明确了县级公共图书馆贴近群众、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3]。西部地区包含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广西、西藏、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新疆、青海等12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原因,西部地区县级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相对滞后[4]。重新审视近些年西部地区县级公共图书馆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探究其成因,有利于实现西部地区县级公共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并逐步实现我国建立均等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
笔者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数据统计等形式收集到了西部地区县级公共图书馆发展现状的材料。首先,笔者于2020年5—7月实地走访了陕西及内蒙古21家县级公共图书馆,并与当地文化主管部门及图书馆领导开展座谈。其次,笔者于2020年5月底通过问卷星系统问卷调研除陕西及西藏外,其他10个西部省区100家县级图书馆及其读者。同年7月初,共回收图书馆问卷68份、读者问卷600份。其中:图书馆问卷调研内容包括本馆发展现状、本地区公共文化法制化现状、馆员及馆领导对本馆发展意见等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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