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埋暗挖法隧道下穿管线施工控制标准及控制措施研究*
2021-09-29曾德光
城市轨道交通研究 2021年9期
关键词:施工
周 伟 牛 斌 曾德光 郭 婷
(1.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50011,石家庄;2.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037,北京 ∥ 第一作者,高级工程师)
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的事故数量也呈上升趋势。据统计, 地铁施工中的地下管线断裂和地面塌陷事故, 大部分都发生在大直径地下管线有渗漏并采用矿山法施工的过程中[1]。浅埋暗挖法隧道下穿管线施工是一项综合技术,对其控制标准及处理措施的研究尤为重要。本文以石家庄地铁工程为例研究浅埋暗挖法隧道下穿管线施工控制标准及控制措施。
1 管线及空洞调查
1.1 管线调查内容
管线调查是施工工法选择和措施应用的前提,管线调查资料应详尽,需重点调查地下管线的类型、功能、材质、规格、坐标位置、走向、埋设方式、埋深、施工方法、建成年代、产权单位等内容[7]。各类管道的调查内容还应包括管节长度、接口形式、拐折点坐标、管径变化位置、阀门或检查井位置、载体特征(压力、流量流向)、使用情况(正常、废弃、渗漏)等。采用地下综合管道共同沟的,调查内容还包括共同沟的结构形式、断面尺寸、顶(底)板埋深、围护结构形式、变形缝设置情况等。
1.2 调查范围及精度要求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周边环境调查指南》,暗挖施工时,管线的调查范围应不小于隧道结构外边线两侧各30 m,同时不小于3倍设计底板埋深和3倍隧道开挖宽度,应取三者中的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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