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问题及对策
2021-09-28屈娅妮
人大研究 2021年9期
屈娅妮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备案审查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更是将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上升成为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宪法性制度的高度。
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面临的问题
1.重视不够。从国家层面来看,已经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加大了宣传力度,但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并没有多渠道宣传这一项工作,导致很多公民、法人、社会组织都不知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谁负责,具体干什么。甚至有些部门和领导也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知之甚少,导致在实际工作中重视不够,落实上不够给力。目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考核机制尚不健全,缺乏刚性的约束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即使审查出了问题,大多也是通过沟通协商后修改的方式处理,很少通报。在宣传方面,审的人不愿说,报的人不屑说,因此,这项工作锁在深闺无人知,陷入了做与不做一个样,做多做少没人问的尴尬境地。
2.体制不顺。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但是具体到操作层面,到底是由谁负责审查,如何审查,建立怎样的体制、机制保障审查,并没有作出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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