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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外卖平台贩毒案件的侦查研究

2021-09-27李雨聪于孟娇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毒贩毒品订单

李雨聪 于孟娇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毒品犯罪一直以来都是我国严厉打击的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特别是作为所有毒品犯罪根源的贩毒行为,对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是我国毒品犯罪打击的重点对象。然而,贩毒行为可以产生巨大的利益,并且社会中不乏一些“以贩养吸”人员对毒品极具依赖性,在这些因素的驱使之下,一些犯罪分子还是会铤而走险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进行毒品交易。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络已经深深地嵌入到人们的生活当中,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但网络在为人们的生活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也成为了滋生贩毒行为的温床。

2020 年4 月30 日,国际刑警组织向194 个成员国和地区发布了紫色通报,受新冠疫情影响,民众对餐饮外卖的需求激增,有多个国家的贩毒组织都出现了利用外卖掩护贩毒的新型犯罪手段。外卖行业在我国发展已久,从最开始的卖家自主接单、配送,发展到现在的外卖配送平台,完善的订单处理流程已经形成。但在这一流程中,犯罪分子可通过外卖平台采取第三方配送、外卖员身份掩护、配送商品藏毒等形式,掩盖贩毒行为,实现人货分离,逃避侦查人员的视线。利用外卖平台贩毒的案件在我国已有发生,需要高度警惕这种新型贩毒方式带来的危害。

一、利用外卖平台贩毒案件的现状及危害

“点外卖”是当下我国民众青睐的一种生活方式,足不出户就可以购买到想要的商品。如下图所示,用户通过外卖平台下单,商家通过外卖平台接单,接单后再由外卖平台将订单以平台专送、众包配送、商家自配送三种方式进行配送。平台专送是由外卖平台专职外卖员进行配送;众包配送是一种兼职配送的方式,外卖员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配送外卖,自由度较大;商家自配送则由商家自行雇佣外卖员。商家提供商品、外卖员取商品、配送商品这些环节都有可能成为贩毒的新渠道,而外卖平台则成为了毒品的虚拟交易场所。国内出现的利用外卖平台贩毒案件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外卖配送流程

(一)商家将毒品藏匿于外卖内

为保护商品的完整性,商家会给外卖商品包裹严密的外包装。一些贩毒人员会以商家的身份进行毒品贩运,将毒品单独包装直接藏匿于商品外包装内。还有一些商家为提升顾客体验,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附送赠品,特别是餐饮行业会附送独立包装的纸巾、湿巾、餐具、糖果等,有的毒贩就会将毒品伪装成这些物品传递给买家。除此之外,还有毒贩会将毒品直接藏匿于所销售的商品内,常见于日用品、电器、药品、香烟、果蔬等。与外包装藏毒最大的区别在于这种藏毒方式会对商品本身结构、成分、内容物进行改变或替换,极为隐秘不易被发现。2019 年南京一起贩毒案件中犯罪分子将毒品藏匿于买家购买的牙膏内进行贩运。2018 年临沧市破获的贩毒案件中,犯罪分子将毒品藏匿于随身携带的掏空的火龙果内。

而在配送环节,有的外卖员并不知情,将藏有毒品的外卖当作普通外卖配送,这种情况多见于随机指派外卖员的配送方式。但也有些外卖员在毒贩的威逼利诱下,明知商品可疑仍然进行配送。

(二)外卖员利用职业身份贩卖毒品

为掩盖贩毒行为,毒贩可能化身外卖员,在配送外卖商品的同时“配送”毒品。这种贩毒形式重点在于掩盖贩毒行为,并不注重对毒品的隐藏,直接以送外卖的名义将毒品送至买家手中。2017 年湖南邵阳,犯罪行为人袁某在送炒饭过程中贩运毒品;在2020 年宝鸡市,犯罪行为人张某两次驾驶送外卖使用的电动车,以外卖员身份贩运毒品。

在实际情况中也有冒充外卖员进行贩毒的。这类犯罪分子并不具备外卖员身份,但会购买与美团、饿了么等平台外卖员相似的服饰及外卖箱冒充外卖员,或伪装成商家自配送、众包配送的外卖员贩运毒品。

(三)同城急送、同城帮买贩毒

随着外卖行业的不断发展,为满足客户需求,其服务领域也越来越广泛,出现了同城急送、同城帮买等服务。同城急送与快递物流行业相似,以短途配送为主,追求时效。近年来我国对快递物流行业监管越来越严格,提出“收寄验视100%、实名收寄100%、过机安检100%”的行业规范,以往通过快递物流运送毒品已经愈加困难,这就导致部分犯罪分子将目光转移到了监管并不严格的同城急送服务上。2020 年兰州市公安局抓获的贩毒人员范某,通过微信收取毒资,再以同城急送的形式将毒品运出。

同城帮买则和外卖平台普通外卖服务类似,区别在于同城帮买可以由用户指定地址或商家,并且指定的商家可以是未经平台注册认证的商家,这也为贩毒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条件。2020 年1 月海口破获的毒品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李某多次以同城帮买的形式贩卖含大麻成分的新型毒品。

二、利用外卖平台贩毒案件产生的原因

(一)外卖平台审查管理存在漏洞

外卖平台对入驻商家、注册的外卖骑手以及用户信息的审查是打击外卖藏毒、贩毒的一个重要环节。然而在实际工作当中,由于平台的疏忽,可能就会给犯罪分子带来可乘之机。

首先,对入驻商家及外卖员的审查。外卖平台对于入驻商家及外卖员的审查较为严格,需要实名认证,并且对门店需要进行上门审核。然而可能有不法分子冒用他人店铺信息在平台开店。虽然只是个例,但依旧要引起警惕。2018 年,成都的叶先生在入驻美团外卖平台时发现,自己的商铺信息被另一家店冒用,冒用者则是通过网络中介办理的虚假营业信息并顺利开店。还有一些不法分子盗用、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或借用亲朋好友的身份信息在平台注册成为外卖员,这都对平台的管理带来不利的影响。2019 年,江苏某高校大二学生陆某,因没有成年,便冒用自己母亲的身份信息成为某平台外卖员。如果平台审核出现纰漏,则会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毒贩外卖商家、外卖员的合法身份,给毒贩隐藏真实身份提供便利条件。

其次,对于外卖平台使用的消费者身份信息的审核。外卖平台在这一审核环节是极为不严格的。消费者作为平台用户仅需手机号码便可完成注册,在完成订单时消费者可以使用假名、化名以及虚假的收货地址。同时,各外卖平台为保护用户隐私,还在消费者与外卖员进行通讯联络时设置了虚拟号码转接,无法互相获得真实号码,订单一旦完成,消费者与外卖员便再无法进行联络。这些管理漏洞为毒贩实现真实信息多重虚拟化提供了便利条件。

最后,对同城急送、同城代买的审查。这两种服务的审核也存在着极大的漏洞。一方面,对于同城急送收件人、寄件人的身份信息审查不严格,可以使用虚假信息及虚假地址。而对于同城代买服务,除入驻平台商家外用户还可以指定商家甚至指定特定地点进行购买,这些指定的商家或地址可能并未在平台上进行注册登记,是利用外卖平台贩运毒品的主要渠道。另一方面,虽然在服务上与物流快递业相似,平台下单时对物品种类也有所登记,但外卖平台主打时效的经营理念,导致其不能做到快递物流行业“三个百分百”的行业规定,多数情况下外卖员只充当中转角色,取到代买、寄送商品就直接配送,缺少专门的检查机制。

(二)外卖行业标签化为贩毒提供伪装

外卖在当下社会高度普及,大街小巷都可以见到外卖员的送货身影。各外卖平台统一的外卖服饰、外卖箱,以及统一的电动车配送方式,已经在民众心中形成了特定的身份标识,哪怕是众包配送、商家自配送等方式没有与专职外卖员同样的特殊标志的外观,但其身骑电动车、车载外卖箱的形象,也会让其他人下意识地认为他就是外卖员,使得外卖行业逐渐被标签化。并且民众早已对外卖员走家串户、同各类人员接触、转交物品的工作方式习以为常,很难将外卖与毒品犯罪活动联系到一起。

这也为毒品的贩运提供了机会。毒贩不必再专门挑选运毒人员,直接通过外卖平台或伪装外卖人员进行毒品运送,降低了普通人员随身藏毒、转交毒品时被发现的风险。同时,外卖平台每天数量巨大的订单,如果没有提前获知毒品犯罪的相关情报,很难发现其中存在涉毒风险的订单。

(三)时效性的追求,忽视对外卖商品的检查

外卖行业之所以能够迅速兴起,原因就在于其高效、便捷的服务,能够帮助消费者节省时间,满足当下人们享受生活的需求,同时也为商家带来新的商机。因此,订单配送速度成为各外卖平台间竞争的关键,外卖员则成为了保证订单快速配送主要力量。各外卖平台为吸引消费者使用,推出了准时宝、超时赔付、配送评价等服务,对外卖员的取货、配送环节有着严格的时间限制,一旦超时或被差评外卖员将会面临罚款。并且,外卖员的工资收入中订单提成占了很大一部分,这就意味着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的订单数量越多其获取报酬也就越多,“节省时间”就成为了多数外卖员的工作追求。

在这样的时间压力之下,外卖员只能尽可能对取货、配送时间进行压缩,这就导致一些外卖员只重视配送效率,而忽视对外卖商品的核验、检查。当今外卖行业涉及商品种类繁杂,不同的商品可能藏匿毒品的方式也是不同的,且外卖订单量巨大,对每一件外卖商品进行仔细核验也是不切实际的。有些毒贩就利用了外卖行业对时间要求的特点以及外卖员急于配送的心理,以商家身份或同城急送寄件人的身份做掩护,在外卖商品中藏毒,而外卖员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了运送毒品的“工具人”。

(四)化整为零,犯罪成本低

由于外卖藏毒空间有限,利用外卖贩毒多为零包贩毒,便于隐藏。其一,零包贩毒单次贩运量小,办案机关在案件办理实践中把每次贩卖不超过10 克的海洛因和不超过50 克的鸦片定性为零包毒品。而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刑罚相对较轻,缺乏威慑力。其二,由于单次贩运毒品量极少,一旦在贩运过程中被发现,可随时将毒品丢弃,终止交易,损失较小。

(五)不利于侦查取证,罪行难以认定

一方面,外卖平台对用户信息审查的不严格,极易造成平台用户使用虚拟IP 地址、虚拟手机号码进行登录和使用,再通过外卖平台进行“人货分离”的毒品交易。并且外卖订单交易时间短,交易结束后商家、外卖员、消费者之间再无法联系。即便警方发现贩毒线索,也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相关信息的追踪,追踪到个人时往往交易已经结束,难以做到人赃并获,不易取证。另一方面,对犯罪主观明知的认定难度较大,主观明知是定罪量刑的一个重要依据。外卖配送过程当中,行程复杂,可能出现几份外卖同时配送的情况,接触人员较多,难以确定是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这也为贩毒人员提供了狡辩的借口。同时,如果没有“人赃俱获”,贩毒人员极易狡辩,将贩运毒品的犯罪行为转变为非法持有毒品或普通的吸毒行为。

三、利用外卖平台贩毒案件的防控措施

(一)加强外卖平台监管

外卖的普遍性导致警方无法对每一个外卖订单都进行追查,因此外卖平台是打击毒品犯罪的重要源头,而关键就在于加强平台的审核和管理。

首先,各外卖平台要在用户注册使用时严格进行实名登记,避免由于用户使用虚拟手机号码、非实名认证手机号码、频繁更换手机号码而出现的无法追查真实身份的局面。同时也要加强对店铺的入驻审查,定期实地调研,保证实体店铺与平台登记注册信息一致。对于商家经营者的违法犯罪记录也应掌握,对有过违法犯罪记录的或有吸毒史的经营者更要定期进行严格审查。在同城急送服务当中,要参照物流快递行业“百分百实名收寄”的行业规范,对收寄件人进行身份证号码验证或人脸识别,杜绝使用假名、化名、昵称进行物品邮寄。而在同城代买服务中,需要注意的是指定非入驻商家或特定地点代买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要对经营者身份及营业资质进行核实,完善商家入驻机制,避免用户从个人手中购买不明商品。

其次,加强对外卖商品的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督促外卖员在配送前对商品进行检查,严防实物与订单不符。外卖商品包装也应改进,为提升商品档次商家可能会使用纸袋、印有商家信息的不透明塑料袋等进行包装,内部商品情况无法直接观察,因此建议外卖商品特别是同城急送、同城代买的物品,统一使用透明包装,便于对外卖商品的检查。为防止外卖员或其他人私拆商品,个别商家会在包装封口处使用防拆胶带、订书器进行密封,这也不利于对外卖商品的检查,应先由外卖员检查后再由商家进行密封。通过餐具、湿巾、糖果等附赠品贩毒的形式也应重点防范,这些附赠品应可以由外卖平台统一提供,防止不法分子将其中物品替换进行毒品贩运。

最后,平台要加强对外卖员的管理,安排合理外卖配送时间。在外卖员上岗工作前要对其身份信息进行核实,特别是众包配送及商家自配送方式,对有过吸毒史、毒品犯罪史的人员加强管理监督。同时也要对每一笔订单的配送时间进行合理规划,避免由于时间紧迫导致外卖商品的检查上的疏忽。

(二)情报导侦,积极开展外卖行业禁毒情报搜集工作

掌握禁毒情报是打击毒品犯罪的先决条件。贩毒案件不同于普通的刑事案件,犯罪活动地点隐秘,很少存在被害人,如果缺少相关情报,贩毒案件是很难被发现、破获的,这就需要在外卖行业领域物建秘密力量,以外卖行业为阵地进行阵地控制。通过秘密力量在行业内部展开情报搜集、侦查取证等工作,避免惊动犯罪分子,且能够在打击毒品犯罪的过程中占据主动地位,防止出现“以案查人”、“以物查人”的被动侦查模式。必要时也可以实施“打入侦查”、“逆用侦查”等方式,进入毒品犯罪团伙内部搜集情报信息。

除此之外,还应积极培养外卖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定期开展禁毒知识培训,以典型案例为依托,介绍当下外卖商品藏毒的方式及识别技巧。推进落实涉毒线索举报奖励制度,激发外卖行业从业人员参与全民禁毒斗争的积极性,使得警方能够从广大人民群众中获取打击毒品犯罪的情报线索。

(三)警企合作,构建毒品犯罪预警平台

外卖贩毒案件之所以取证难、定罪难,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交易迅速,零包毒品转移快,因此就要深度开展警企合作,共同构建外卖行业毒品犯罪预警平台,使得警方能够第一时间掌握禁毒情报,迅速出击,及时准确地打击毒品犯罪。平台构建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功能:

第一,异常订单自动识别,预测订单藏毒风险。这一功能是依托于互联网以大数据技术为基础而实现的。平台汇集网络社交平台涉毒信息,第三方交易记录,公安机关涉毒犯罪信息,外卖员、商家、用户违法犯罪记录等数据信息,加之对外卖订单的异常情况追踪,如同一收货地址频繁更换帐号、同城代买服务商品价格异常、外卖员偏离原定配送路线常往返于固定地址等。量化涉毒风险指标,提高平台对有涉毒风险的可疑订单的鉴别能力,及时预警,实现对毒品犯罪的提前预测与打击。

第二,可疑订单一键报警。外卖贩毒案件留给警方的侦查时间过于短暂,设置可疑订单一键报警便可以迅速将有关情况传递给警方,警方通过预警平台能及时关联订单信息,展开控制下交付,为打击毒品犯罪赢得时间。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也可通过此方式报警,能够避免人身安全遭受威胁。而且并不是所有外卖员和用户都能熟练掌握商品检查技巧并且准确识别毒品,个别无法判断存疑时则需要警方协助,此时便可通过平台上传可疑物品照片,由警方专业人员进行辨认。

第三,禁毒情报线索上报功能。情报传递是情报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良好的传递媒介能确保情报的时效性及保密性,再有价值的情报如果缺少传递的途径也会失去其原有的效用性。因此在积极开展外卖行业禁毒情报搜集工作的基础之上,要为普通的外卖员、经营者、使用者提供举报毒品线索的机会,通过预警平台可随时随地对自己发现的可能涉毒的案件线索进行上报。平台在获取这些情报后要与禁毒情报研判平台相关联,甄别情报真伪,并进行综合研判和信息碰撞,为打击毒品犯罪提供有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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