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高坠谁之责?
2021-09-27秦风
民主与法制 2021年35期
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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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幼童攀爬楼道木梯从住宅楼高层坠亡,事发后,受害者家属向物业公司和三户业主追责。此案历时三年,2021年4月22日,经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定夺,尘埃落定。
幼童高坠,木梯疑似“祸端”
河南籍周伟、潘燕夫妻,在江苏省江阴市务工数年,2017年10月,他们买了12楼的电梯房,周伟遂将母亲李玉萍和女儿思思从老家接到新居生活。周伟、潘燕上班期间,奶奶李玉萍帮着照看3周岁的孙女思思。
2018年3月15日下午2时,祖孙两人外出,走到12楼的电梯门口时,李玉萍觉得家里的门忘记关了,对孙女说:“思思,你站在这等奶奶一会儿。”遂转身往家里走。哪知,等李玉萍返回电梯口时,思思却不见了。她边呼喊着孙女的名字,边顺着步行楼梯往下寻找。正当她快寻到底层时,听到楼下传来嘈杂声,有人喊着:“这是谁家的孩子啊,太惨了。”李玉萍有了不祥的预感,赶紧冲到楼下,只见孙女躺在草地上,鲜血汨汨流淌。李玉萍抱起了孙女,撕心裂肺地哭喊着,现场的邻居拨打了120,孩子被送往医院急救。
当日下午,辖区派出所出警调查,周边邻居称,下午3时左右,听到高空坠物的声音,随后就看到孩子躺在地上。经民警勘查,11楼的半封闭阳台与消防通道及住户楼道相连,且与住户相连的门及消防通道的门均系打开状态,11楼阳台上有两个简易装修木梯,该阳台及消防通道上有多处孩子的脚印,阳台栏杆处有摩擦的痕迹。住宅楼及电梯内虽有摄像头,却无法使用,11楼的木梯由谁摆放无法查实。……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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