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村电商扶贫效应研究
——基于电商示范县设立的准自然实验
2021-09-26彭冬冬蔡志重武舜臣
福建商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彭冬冬,蔡志重,武舜臣
(1.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生态文明教研部,福建 福州,350001;2.福建省闽货特色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电商部,福建 福州,350003;3.中国社会科学院 农村发展研究所,北京,100732)
贫困问题是当今世界面临的最严峻挑战之一,消除贫困是人类的共同使命。目前,我国脱贫攻坚战已取得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在“后扶贫”时代,如何守住来之不易的扶贫成果,是需要深入思考的课题。客观地评估中国扶贫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的成效,对于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具有重要意义。在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新引擎”,电商进村助扶贫也成为我国一项重大政策创新[1]。从2015年开始,商务部等三部委决定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对于选出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以下简称电商示范县),中央财政给予其补贴,支持电商示范县完善物流配送机制、建设电商服务中心、进行电商培训等。电商示范县承担着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农村物流设施,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畅通农产品“上行”,最终带动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的重任。
福建是全国较早实施扶贫工作的省份之一,截至2019年底,福建省现行标准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全部脱贫。同时,福建农村电商的发展也走在全国前列。根据最新的《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报告》,福建位列全国电子商务发展优势省份,电子商务渗透指数和支撑指数分别居全国第3位、第5位;……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