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发生意外,继母如何担责
2021-09-24叶青
莫愁 2021年25期
文/叶青

家庭重组
从结婚时起,李明和覃珍就经常为一些琐事争吵。有了女儿后,两人矛盾愈发严重。2017年3月,两人协议离婚,约定女儿园园随母亲生活,李明每月支付900元抚养费(医药费、学杂费等按实际发生额各承担一半),随时可以去探望园园。
离婚之初,由于要独自照顾园园,覃珍只好暂停工作。可时间一久,覃珍面临入不敷出的窘境。李明心疼园园,便暂时把女儿接到父母家,让她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两位老人很喜欢孙女,舍不得再把园园送回覃珍身边。李明找覃珍协商,希望变更抚养权。覃珍考虑到自己的情况以及园园将来的教育问题便同意了,并且每月支付500元作为园园的生活费。
2018年年初,李明经人介绍与刘蕊相识,并于同年9月登记结婚。刘蕊比李明小4岁,个性开朗活泼。为了和刘蕊培养感情,李明与刘蕊住在新房,让园园继续留在父母家。不过,刘蕊喜欢孩子,想着园园不能一直住在爷爷奶奶家,总归要回到他们身边,不如趁早与园园培养感情。
园园是个乖巧懂事的孩子,见人就笑,十分惹人喜欢。刘蕊不时给园园买些礼物送去,园园本能地渴望母爱,所以对刘蕊非常友好,见面就叫“妈妈”,喊得刘蕊心里乐开了花。
不久,刘蕊怀孕了。开心的同时,李明也面临着经济压力,便想着多赚一些钱,给妻儿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他争取到了一个报酬颇高的项目,于2019年春节后前往广东监理一个为期半年的工程。
李明走后,喜欢热闹的刘蕊觉得孤单,便希望能接园园到家里住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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