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关于讨论事前稽核的方法

2021-09-23刘剑东

交通科技与管理 2021年22期

刘剑东

摘 要:随着2020年1月1日高速公路收费改革以来,高速公路由出口车型认定作为最终的收费依据,改为入口或入口治超作为车型认定的最终收费依据;并且高速公路上安装了门架系统、分段计费、出口收费。出现了一些新偷逃通行费方法,对稽核工作带来了新挑战;同时由于门架系统的建设,方便了对车辆行驶轨迹、车辆图片的采集,扩充了稽核工作的数据来源。本文从现阶段高速公路稽核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一套事前稽核的方法建议。对高速公路运营单位日后的稽核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入口治超;车型认定;稽核

1 稽核的概念

1.1 稽核的概念

稽核是指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方通过特情流水复核,异常通行数据校验,现场查实、专项数据分析、接收举报等方式分析发现并鉴别车辆是否存在因客户原因存在少交、未交、拒交通行费的行为或可疑行为,并认为其逃费类型和责任主体的过程。主要包括疑似车辆筛选、联合协查、逃费类型确定、责任主体确定等工作内容。

1.2 贵州省稽核工作的现状

随着2020年1月1日高速公路收费改革以来,2019年前高速公路客车以出口认定车型为依据进行收费,货车以出口认定的车型或称重数据为依据进行收费。2020年1月1日起,货车统一改为车型收费,车型认定统一为入口认定,货车由入口治超站进行认定车型或轴型。

目前普遍采用的方法是通过出口、入口、门架进行车型比对找出逃费车辆,并将逃费车辆录入黑名单,高速拦截黑名单车辆,补收通行费,后再解除黑名单。……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