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箫赋》创作与汉宣帝时期雅乐的流行
2021-09-22姜欣辰
今古文创 2021年33期
关键词:儒家
【摘要】《洞箫赋》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以音乐为对象的赋作,洞箫寄怀,更显其悲,开创了后世乐器赋写作范例。学界一直将《洞箫赋》认为是一篇音乐咏物赋,但除此之外,汉宣帝复归儒家雅乐思想,这篇目的是“以娱太子”的文章势必将音乐与政治相联系,主张发挥音乐的教化作用,可以说《洞箫赋》也是一篇教化赋。
【关键词】《洞箫赋》;教化;雅乐;儒家
【中图分类号】J6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33-0089-02
《昭明文选》在音乐类中首推王褒《洞箫赋》为“音乐赋之祖”。王褒生存的汉宣帝时期,是一个主动向儒家“雅乐”靠拢的时代,在此时代背景下,王褒创作了《洞箫赋》。《洞箫赋》继承了儒家音乐美学思想,是人们考察乐器赋以及先秦儒家雅乐思想在汉代流传的重要文献。
一、宣帝时期流行“雅乐”的目的:正本清源,
推行教化
早期的礼乐思想形成于西周时期,孔子继承西周的礼乐思想并且进一步发展为成熟的“雅乐”,使得音乐有了雅俗之分,并且孔子明确提出雅俗的标准是“中和”。音乐可以起到感染人们心灵的作用,这就是孔子以乐育人的理论,但是只有做到喜怒哀乐的情绪可以恰到好处地表现出来才谓之“中和”。“俗”与“雅”相对立,那么“俗乐”就是情感激荡并且不受礼义节制的音乐,“俗乐”在很长的一段时间是郑卫之音的代名词:“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2]从“郑声”说可以看出儒家极度摒弃音乐本身给人带来的直观的审美愉悦感受。
汉代音乐思想近传于先秦儒家,远承自西周礼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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