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激励与股权激励的对比研究
2021-09-22乔张媛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品牌研究 2021年18期
文/乔张媛(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一、引言
随着现代公司制度的建立,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引发了委托代理问题的产生。为缓解委托代理问题、降低代理成本,股权激励与薪酬激励是最为常见的两种激励方式。股权激励因被认为将代理人的利益与委托人利益趋同而从根本上解决了两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所以被大多数研究者认为是相比于薪酬激励更为有效的激励机制。究竟薪酬激励和股权激励哪一种在解决委托代理问题上更为有效,我们认为值得进一步的研究。
二、文献综述
从20世纪起,威尔森、罗斯、米尔利斯、霍姆斯特姆、哈特、阿尔钦、德姆塞茨、麦克林等人就根据委托代理理论提出了相应的激励措施,已经有了大量针对薪酬激励与股权激励的研究。21世纪初,张维迎、吴敬琏等国内学者也就股权激励、薪酬激励展开了研究,并肯定了激励的正向作用,之后关于该领域的研究不断丰富与发展。
杨慧辉(2008)比较研究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两种股权激励,认为股权激励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方式。陈永成,陈光焱(2010)认为薪酬激励的效果值得商榷,有效监督相比薪酬激励或许更有效。张一晋(2010)认为对公司高管进行短期薪酬激励的效果要显著于长期薪酬激励。赵玉珍,张心灵等(2012)实证研究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之间的关系,发现从长远来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能提高企业经营绩效。何霞(2013)从薪酬、股权和晋升三方面考察高管激励对公司治理及绩效的作用机制,三者有利有弊,应当互为补充。……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