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监督中诬告陷害的动机分析与源头防治
2021-09-15马雪松
人民论坛 2021年24期
马雪松
【关键词】干部监督 诬告陷害 检举控告 监督体系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地方各级领导班子也将陆续开始集中换届。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和良好政治生态,调动一线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一段时间以来,多个省级纪检监察机关制定了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办法;河南信阳市纪委通报5起跑官卖官、在干部选拔任用期间诬告陷害他人等典型案例;湖北省首例因诬告陷害公职人员入刑的案件一审落槌,诬告者获刑一年……这些举措和相关案例传递出为干事者撑腰、向诬告者说“不”的强烈信号。检举控告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向有关部门揭发和指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基本权利。保障公民依法行使检举控告的权利,不仅是党和政府拓宽监督渠道、贯彻群众路线的必然举措,更是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开展干部监督的重要手段。但在现实生活中,部分举报人在行使检举控告权时持有不良动机,将原本旨在遏制违法犯罪和纠正工作失误的检举控告权变为打击报复对手和发泄个人情绪的工具。这种以无中生有、歪曲事实、恶意中伤为基本特征的诬告陷害,严重干扰干部监督工作秩序,造成监督执纪资源浪费,极大破坏政治生态的净化和良好社会风气的培育。
诬告陷害行为的心理动机分析
心理学的动机理论认为,人们会出于特定心理动机而采取不同的社会行动,这些动机同人们追求某种目标的主观愿望和自觉意识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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