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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视域下1946年“制宪国大” 召开前后的蒙古自治问题

2021-09-14何科

江汉论坛 2021年9期
关键词:自治蒙古舆论

摘要:1946年国民大会召开前后,《大公报》《益世报》等北方报刊,通过专论、社论、专稿等方式呼吁国民政府注意解决蒙古自治问题,以维护边疆地区的稳定。蒙古各方力量借助报刊的宣传,一再强调其独特的语言、宗教、文化习惯需要实行民族自治制度,引起了舆论界的同情和关注。国民政府、部分学者不赞同蒙古代表的自治诉求,通过《中央日报》《时事新报》《大公报》等媒体进行回应。尽管蒙古自治运动获得部分舆论的同情,但是主流声音并不赞同蒙古代表的诉求。这场舆论争议反映出近代中国边疆民族自治制度的构建困境。

关键词:蒙古;自治;舆论

中图分类号:K2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21)09-0117-06

民国肇建以后,边疆地区的管理制度不仅是中央政府的重大难题,也是知识界争议激烈的话题。已有研究指出,民国知识界曾就蒙古地区的管理制度——如何改组蒙藏委员会、如何处理蒙古地区省与盟旗制度纠葛等问题展开讨论。①抗战后,蒙古各方发起谋求扩大政治和经济权力的自治运动。加上此时国民政府试图召开以制宪为目的国民大会,从宪法层面确立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使得蒙古自治问题再度引起知识界、新闻界的关注和讨论。目前,学界对蒙古自治问题的研究,多关注蒙古自治本身,且集中于抗战前②,而从舆论层面对战后蒙古自治问题的研究则非常薄弱。

一、新闻界的呼声:希望各方注意蒙古自治问题

对于边疆民族的自治,孙中山曾主张各民族一律平等,大力扶植少数民族自治。但是,南京国民政府在边疆管理的具体实践中,碍于各方的情况,提倡用“国族”观念代替“少数民族”提法,将蒙、藏、回视为宗族,极力回避 “民族自治”问题。③ 不过,国民党在边疆地区的行政管理的确存在着严重问题。1945年11月2日,国民党理论刊物《中央周刊》刊文指出,边疆地区存在着地方施政和中央脱节、狭隘民族主义抬头、少数民族管理机构昏庸等问题。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可以考虑在蒙古和西藏设立特别自治区,其地位略高于省,除了军事外交归中央外,可有充分的自治权。④ 此举说明,国民党内部也有人意识到这种制度难题。

需要特别指出,相比较于抗战时期,抗战后的舆论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南京国民政府曾在1933年建立起各级新闻检查所,对各报刊的新闻报道与评论进行严格管控。⑤ 1938年,国民政府还成立了隶属于国民党军事委员会、接受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领导的战时新闻检查局,该机构整合国民党各级党部、地方政府的力量,严格控制各地报刊的运作。⑥ 根据国民党新闻局重庆新闻检查处1943年8月对《中央日报》《新华日报》《大公报》等报刊的检查情况可知,凡是涉及大后方经济建设、军事设施、水灾、蝗灾的新闻,都在审查范围之内。⑦ 至于国民党意识形态和政策的评价,更是属于禁区。然而,到了1945年7-10月份,在重庆、成都等地兴起了声势浩大的“废检运动”。⑧ 该项运动迫使国民政府在全国各地陆续取消了新闻送检。同时,国民政府还于1946年2、3月间陆续取消了在各地设置的、掌管报刊流通的邮电检查所。⑨

舆论环境的改善,使得各报的报道和评论自由度加大。1946年3月22日,北平《世界日报》社论提醒国民政府应注意改善边疆的经济文化,在内政上采取革新措施,以增强蒙古的向心力。⑩1946年7月,《大公报》指出,在伪满时代,因为敌人进行分化,造成蒙古地区的民族矛盾,现在民族问题更难处理。{11} 8月14、15、16日,《大公报》连续刊发专稿指出,东蒙自治运动并没有得到外来势力的支持,现在搞的只是省自治,如果政府把握不住机会,政治问题加上经济问题,可能使游牧民族離我们远去。{12} 文章还说,今日自治问题主要是经济问题,兴安地区四个盟只有哲里木盟的牧民在生活上可以勉强自给。{13}

10月20日,国民党华北党报《华北日报》也刊文呼吁国民政府要注意边疆各省尤其是热河、察哈尔地区的复员和自治,希望政府能够调动物资救济边民生活,以收获边疆地区的民心。{14} 10月23、24、26日的《大公报》连载戈衍棣从北平寄来的稿件,要求政府注意内蒙问题,尤其是注意盟旗制度与省县制度之争,不要让他们因为失望而走向分离。{15} 文章提示国民政府,要团结自治运动中倾向政府的派别,不要总是开空头支票,蒙古自治运动的经济问题,是屯垦实边所带来的农业与牧业冲突。{16} 文章还提醒政府注意蒙古青年组织的青年励志会等各种组织,他们通过联系蒙古的国大代表和参政员,要求政府改革和充实边政机构。{17}

《大公报》连载关于蒙古自治的文章,并呼吁政府注意这一问题,其目的何在?10月30日,该报评论直言不讳道,连日所载通信,意图引起负责当局的关注并提供给专心研究这一问题的人们以参考。对于蒙古自治的大体预判,文章说,内蒙自治动向,并不像若干神经过敏人士所猜测的那样,他们要的只是合理的自治。政府若是能抓住问题重心,且有解决的勇气,则内蒙问题不是问题。否则,任凭问题发霉,可能使得本无问题或者很少有问题的事情,逐渐生出一些棘手的事情。{18}

1946年11月15日国民大会召开,《益世报》《大公报》纷纷报道蒙古代表的动向。《益世报》17日专电报道说,蒙古同乡会向蒙古各代表建议,在大会中提出蒙古自治方案,万一此案不能通过,请蒙古全体代表一律退席。{19} 《大公报》18日报道了蒙古国民大会代表团的诉求,即他们要求在新的宪法中列入规定各民族自治权、确定盟旗地位、设立自治行政机构、增加各盟旗的国大代表和立法委员及监察委员名额、振兴蒙古地区畜牧业的主张。{20}

经过《益世报》《大公报》的报道,蒙古自治问题引起全国关注。在上海,已经为国民党改造和控制的《申报》{21} 21日的社论响应道蒙古同胞只是要求自治、不在分裂,希望政府能尽力满足边疆民族的要求,以慰藉边民。{22} 在浙江,11月25日的《大同日报》社论建议国民政府从速解决蒙古自治问题,具体办法就是遵循孙中山对民族问题的基本态度,在国大召开之际,制定一个加强民族团结的方案,对各民族的自治给予扶植,增进与边疆地区的文化交流,坚定人民信仰。{23} 此外,蒙古代表在自治请愿的过程中,内蒙旅京同乡会在会外喊出“内蒙要求自治”的呼声,内蒙各旗国大代表团团长荣祥有“如果国民大会不能解决内蒙自治问题,全体内蒙代表即将退出国民大会”的表示。《益世报》11月27日的社论,一方面对其行为表示同情,另一方面也批评其以退出国大为要挟不可取。但是,社论总体上认为,内蒙自治只要不“他决”“他治”,政府自应尽量辅助其自治。{24}

二、蒙古各方诉求与支持声音

抗战后的蒙古自治运动,主张在国民政府领导下进行自治的力量占据主流,故赴京的蒙古各方代表试图运用舆论力量,加强对国民大会制宪的影响,从而确立蒙古自治制度和获取自治权。11月10日,驻京西蒙代表团团长荣祥对媒体称,蒙人此次要求自治,是拥护二中全会之决议,并无任何背景,勿以分裂之语加于蒙古。{25} 11月15日,国民大会正式开幕。蒙古卓索图盟代表札奇斯钦、昭乌达盟代表卓里格图,在11月23日与记者的谈话时强调,自治运动不是分离运动,只是为加强蒙民的向心力。这个谈话批评国民政府一味笼络在京王公的政策,并没有执行历年对边疆民族所做出的各种承诺,并没有给予盟旗自治,也没有保障蒙民的各种利益和合法权利。{26} 蒙古代表斯钦巴图尔在11月24、25日的《大公报》上同样强调自治运动不是独立运动,内蒙要求自治就是希望在国家领土主权完整的条件下,由蒙古人民自己来管理行政,希望国民政府能给这些忠诚于中央政府者以有力的支援。具体措施就是,在政治上实行盟旗制度,在经济上阻止移民屯垦,在人事上让蒙古族中的知识分子领导蒙古走上民主之路。{27}

11月28、29日,国民大会进入讨论如何制定地方政治制度的阶段。蒙古代表团于12月1日下午2时在国民大会堂召开记者招待会。综合《申报》《大公报》《中央日报》《益世报》这几大报的报道可知,主要参与人员为蒙古哲里木盟呼伦贝尔布塔哈、代表团团长金养浩等13人;蒙古卓索图、昭乌达两盟代表团团长云丹桑布、副团长札奇斯钦及团员4名;蒙古察哈尔土默特旗总管荣祥(代表乌盟、伊盟两盟)和白云梯、吴云鹏等25位要人,以及到会记者一百多人。{28} 招待会上,白瑞要求保障少数民族自治权,保证蒙旗制度以及国大代表、立法委员、监察委员名额,强调需要实行盟旗制度。{29} 土默特旗总管荣祥诉说牧民遭受到的不公平经济待遇。金养浩则抱怨复员经费和教育经费的缺乏。{30} 卓索图和昭乌达两盟的代表札奇斯钦主要强调,经济上的武装屯垦几乎把蒙古人赶到了沙漠上,希望中枢能够了解人民疾苦。{31} 发布会结尾,白云梯希望记者多为弱小民族呼吁。{32}

在国民大会会场外,12月7日下午5时,蒙古旅平同乡会、蒙古青年励志会等在北平招待各报记者。蒙古青年励志会理事陈绍武在报告时指出,内蒙自治非分裂运动,内蒙虽然文化比较落后,但有自治能力,运动绝非少数人谋求政治出路。蒙人希望在宪法中能增加民族专章,被授予高度自治权。{33} 蒙古国大代表团还于8日午后集会讨论,决定上书蒋介石说明内蒙同胞的愿望。{34}

对蒙古代表的活动,各报纷纷予以报道。《益世报》(上海版)在12月2日报道了蒙古代表召开记者招待会的事情。{35} 位于上海,隶属于青年党的《中华时报》12月2日也以专电的形式,转引了蒙古代表所提的六项要求。{36} 上海《立报》在12月4日同样报道了蒙古代表的要求。而且,该报该日第1版“专论”栏目还刊载了钟潜九的《少数民族问题》一文。文章强调,蒙古等少数民族的语言、风俗、文化习惯不同于本部,现在不能采用简单的增加其国大代表和立法委员名额的办法,而应充分赋予他们自治权。{37}

《大公报》是蒙古自治运动的忠实支持者,该报的反复报道和评论起到了推扬作用。8日,上海《大众夜报》在该日“民主论坛”栏目中刊载了未署名的《少数民族问题》一文,该文引用《大公报》5日社论《内蒙自治问题》作为结语,大意强调,我们同情蒙古代表的要求,应该去效仿世界上解决好民族问题的例子。{38} 9日《大公报》再次发表社论说,内蒙代表的自治运动要求是合理的,因为国父强调各民族一律平等,盟旗制度不过是省宪制度的具体化,国大应正视这个问题。倘若蒙古代表退出国大,则国事又添一个纠纷。此外,社论还提醒说,时有耳闻汉蒙人民因杂居而多有摩擦。现在的情形,如果要阻止蒙古分裂倾向,就要采取地方民族自治,在宪法上满足其自治要求。{39} 该文在12月25日被《文汇报》资料室编辑的《时代文摘》转引,加大了传播的广度。{40} 针对有人担心内蒙自治而发生分离的问题,《大公报》13日的短评说,这明显是一种过虑,倘真有分化独立的意思,做法早就是另外一套了。故“关于内蒙同胞这种内向的自治,人人应善为理解,予以同情的考虑,切勿怀挟成见,曲解事实。有了问题,应求合理的解决,若只抹杀问题或躲避问题,那恐怕是愚蠢的办法吧。”{41}

在浙江,12月13日的《大同日报》社论重复蒙古代表的言论,希望在国民大会召开之际,把边疆民族自治问题进行讨论,并列入宪法,对边疆同胞的自治给予充分的保障,以促使国内各民族的团结。{42} 报刊的报道活动也使正在参加国民大会的民社党做出回应,民社党的发言人杨浚明11日谈话指出,民社党一向主张扶植少数民族,现在该党期望各方面对蒙藏同胞原有盟旗制度和宗教风俗加以尊重,使全国人民均能得到真正的平等。{43}

在廣州,作为国民党党报的《中山日报》15日的“星期论文”专栏上刊载了郝纶的文章。对于蒙古代表向国民大会所提六项要求,文章说,已被人遗忘的民族问题,正在被舆论界所重视,各地报纸纷纷提供不少意见。作者结合自身经历说,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教育落后,外人利用政府政策失当制造外交纠纷,所以朝野上下应该正视这个问题,只要蒙古代表所提自治要求不超出地方自治范围,宪法上应规定其地位,并在各方面对其进行扶持。{44}

三、同情但不赞同:舆论界主流态度

对于蒙古自治运动所持各项理由,有学者明确表示不赞同。时任国立政治学校教授的马大英{45}12月1日在《中央日报》刊文说,蒙汉问题是文化问题,而不是种族问题。蒙古方面所说的行政制度与经济问题,可以通过在地方设县或者旗来解决,牧区与农业区的划分,则由中央派遣相关专家,到各地实地考察进行划分,至于所谓地方自治,须是地域自治而不是民族自治。{46}

对于蒙古自治运动,热察绥的实际掌权人傅作义也不支持。根据王世杰12月1日的日记记载可知,他在与傅作义晚餐时,傅作义说,所谓内蒙民族问题实际上并不存在,蒙古人口在绥远、察哈尔、热河只有15万、8万、20万人,少数蒙古代表高唱自治,是为了少数人的政治欲。{47} 在傅作义的这种态度下,热察绥三省代表团于12月1日上午10时在国大休息室举行招待记者会。对于这场记者招待会,《大公报》《益世报》《中央日报》《申报》都给予了报道,《大公报》在报道中甚至说这是“制人机先”的策略。{48} 在记者招待会上,国大代表潘秀仁所持理由跟傅作义一样。三省联合代表团就蒙古自治所提出的六点主张发表评论,总体上来看,他们并不反对蒙古代表发展教育、经济的主张,但反对在一个地方设置两个不同的行政机构,也就是说主要反对盟旗制度。{49}

对于蒙古代表在记者招待会中的要求,《华北日报》5日的评论也承认,的确需要使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教育上获得均等机会。但是该报社论也认为,若是以“民族自治”名义实行盟旗制度,会使省与盟、县与旗的二元行政权互相牵制,带来的只是纠纷和混乱。至于解决之道,可以在省县体制下,对边疆同胞的语言文字、宗教信仰和习俗给予充分保障。{50}

到了12月8日,就连一向支持蒙古自治运动的《益世报》,态度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此事可能与南京大主教于斌有关,《益世报》在抗战后因为于斌的庇护,才得以生存下来。另外,于斌从1930年开始,一直在帮助国民政府进行对外宣传。{51} 针对蒙古代表主张在宪法中明定蒙藏少数民族拥有自治权的建议,《益世报》8日社论说,虽然我们对此要求深表同情,但是,一方面,民族自治容易成为少数民族被歧视的标志,另一方面,这种自治容易受到外力的影响而发生分离。“中华民族”观念已经为国人公认,五族说法也已经成为历史名词。今日的问题在支持边境文化、经济、教育的发展,而不在条文的争议。{52}

针对12月7日蒙古旅平同乡会等团体在国民大会会场外所发表的宣言,9日的《华北日报》说,其所提意见是值得肯定的,但动辄要求在宪法中列入民族自治专章,将会导致宪法成为一个百衲本。省县制度即是民族自治制度,盟旗制度如今已经不适用。{53} 针对蒙古代表团在记者招待会上的公开要求,由孔祥熙控股的《时事新报》在10日发表社论说,宪法已经规定了全国国民的权利,然而边疆代表又做这样的呼喊,实在是无谓之极。社论在一番纵论后进而批评道,若各民族都召开记者招待会要求自治,一部宪法只列举各民族的利益就要占去大半,那何必召开劳民伤财的国民大会。{54}

国民大会召开期间,国民党中央宣传部负责定期召开记者招待会,以透漏要闻和回应各方面关心的话题。{55} 12月9日下午2时,由南京区大主教于斌(国大主席团成员)主持的中宣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有记者问及蒙古代表要求在宪法中保证少数民族利益一事。于斌答称,新疆、蒙古等代表的意见已引起广泛注意,蒙古代表一直关切其在宪法上的地位,惟无独立要求。孙中山先生由家族、宗族,进而为国族的理想,前途甚為光明。{56} 于斌的回答,基本上是重复国民政府的边疆政策。

在这种争议中,12月12日的《大公报》报道态度也发生了变化。该报在报道中援引中央社南京12月11日反对蒙古自治的新闻。中央社记者就宪法中关于少数民族自治及盟旗制度等问题,询问国大代表、政治地理学者张其昀,张氏的态度明显偏向国民政府{57}。他说,中国绝无少数民族,故宪法中若列入少数民族一词易滋生误会,目前,盟旗制度自有其存在的意义,但宪法中实无订此项条文的必要。{58}

国民党最高级别的党报《中央日报》也不停的刊载反对蒙古自治的各种主张。针对蒙古自治运动风潮,白忠惠在13日的《中央日报》上批评说,所谓内蒙问题,多是破产的蒙民希望自治带给他们实惠。现在,蒙民在赋税、政治上获得很多特殊权利,已经引起汉民的不满。蒙古自治虽让人同情,但实际环境不允许其“高度自治”或“民族自治”,至于盟旗制度,可以在过渡后逐渐取缔,农牧业冲突,应由中央派遣专家妥为解决。{59}

时任国民政府总统府政务局第三科科长、同时兼任《中央日报》记者的曾资生{60},在15日的《中央日报》“星期专论”栏目撰文回应了蒙古代表的自治诉求。总统府政务局是由蒋介石侍从室改编而来,故该文的态度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高层的意思。该文强调盟旗制度是清朝笼络蒙古王公的手段,已经不适应现在的情况,现在的问题是要提高蒙胞的生活水平和推进卫生建设。目前切实可行的办法是,蒙古同胞集中的地方以民族自治为主,蒙汉杂居的地方以地方自治为主。蒙政会改组为边政部,旗归省管辖。同时,在省府给蒙古同胞留下适当位置,以延揽蒙胞中的人才。{61} 国民政府高层之所以持这种态度,与蒋介石有很大的关系。12月16日下午蒋介石召见综合审查会代表,希望一周内结束大会。{62} 唐纵日记也证实了蒋介石的急切心态,“昨日纪念周,主席对各代表训话,声色俱厉,要大家通过宪草”。如果不能通过宪法,他只有引退。{63}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国民政府高层不同意在宪法条款中加入民族自治的条款,但是国民政府似乎并没有封闭蒙古方面的宣传活动。蒙古各盟旗驻京办事处代表陈孝贤{64},在12月17日的《中央日报》上点名批评曾资生的文章强调盟旗制度并非空虚实亡,“盟”可以领导旗,“省”不能代替盟。至于在省府中留适当名额的建议不值得考虑。此外,文章强调,边政部可以成立,但是蒙政会依然要保留。{65} 12月20日的《大众夜报》转引《密勒氏评论报》第1045卷第2期社评,内蒙要求自治,绝不是要脱离祖国,迂腐者不必“鳃鳃过虑”。{66}

一向鼎力支持蒙古自治运动的《大公报》态度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22日,该报在星期论文栏目刊载了时任国民政府立法委员吕复{67}的文章。该文反对蒙古代表主张的盟旗制度,认为“盟”就是个聚会的地方,不能等同于省,旗则可以等于县。至于如何处理二者的矛盾,文章提出在蒙汉杂居的地方,可以按照人口比例选举相关人员。该文还警示道,民族自决已经超出自治的范围,必须注意维持国家统一的大体。{68}

12月22日以后,宪法制定问题大体已定。25日宪法将进入一读、二读阶段。然而,《中央日报》仍在登载反对蒙古自治的文章。白忠惠、陈竹在25日的《中央日报》同时发文,反对蒙古方面的自治诉求。白忠惠批评道,蒙古自治不过是加强王公喇嘛统治的措施,现行政策已经有些鼓励无知的蒙人欺压其他民族,况且,蒙汉杂居难以分离,没有自治的条件,即便自治也应该是在内蒙各省军政统一的情况下,选举各族同胞的优秀人才,从而实现自治。{69} 陈竹的文章,则是在重复热察绥三省国大代表在记者招待会的主张。文章不反对蒙古代表发展教育、卫生的主张,但是也不赞成白云梯所说的增加内蒙立法委员和监察委员的主张,更不赞同在宪法中规定旗的自治地位,认为这是让多数人服从少数人。{70}

综上,在战后蒙古自治這场舆论纷争中,由于国民政府对这一议题的管控相对宽松,使得多方的诉求大体能通过媒体发出。蒙古自治问题得到京津地区报刊的关注和报道,显示围绕该问题的舆论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点。面对舆论纷争,国内新闻界最初的态度主要是提醒国民政府注意,要在维护国家统一的前提下解决蒙古自治问题,这充分显示出大一统观念深入人心。蒙古各方代表利用相对宽松的舆论环境,将自己推行盟旗制度、扩大地方政治参与、维护经济利益的诉求表达出来。不过,无论是国民政府,抑或是学者、新闻界,多数人主张在省县制度下实行地方自治,以完成内蒙的新型政治制度构建。仔细倾听各方的声音,分析不同派别的诉求,进而构建一套折衷各方意见的体制,或许是从舆论视角研究问题的意义所在。

注释:

① 此处详参肖高华、何卓恩:《自治与趋同:国民政府时期知识界的边制设计》,《江汉论坛》2013年第12期;肖高华:《“废盟”与“废省”:国民政府时期知识界的内蒙古省制化之争》,《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肖高华:《“边部”与“民委”:国民政府时期知识界的蒙藏委员会改组之争》,《近代史学刊》2014年第12辑。

② 目前与本文研究间接相关且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有李玉伟:《“四三”会议与内蒙古自治运动的重大进展》,《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6年第5期;杨思机:《20世纪30年代内蒙自治声中蒙藏委员会改组刍议》,《民族研究》2010年第5期;田宓:《“蒙古青年”与内蒙古自治运动》,《近代史研究》2014年第5期,等等。

③ 李国栋:《民国时期的民族问题与民国政府的民族政策研究》,兰州大学2006年博士学位论文。

④ 钟吕恩:《边疆自治问题研讨》,《中央周刊》1945年第43、44期。

⑤ 刘永生:《南京国民政府前期新闻舆论管控机制研究》,中国言实出版社2013年版,第35—38页。

⑥ 《战时新闻检查局及各省市新闻检查所的组织大纲、办事细则条例检查标准注意事项及出版法等法规及有关文书》,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编号:718(4)/366/2、718(4)/366/20。

⑦ 《军委会战时新闻检查局重庆新闻检查处检查新华、中央、大公报等的工作报告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编号:718(4)/366。

⑧ 商丁:《〈延安归来〉与拒检运动》,《新闻研究资料》1983年第5期。

⑨ 《各邮区邮检所及临时邮检机构停止邮件检查日期详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编号:1/2481。

⑩ 《边疆民族问题》,《世界日报》1946年3月22日。

{11} 《东北盟旗问题》,《大公报》1946年7月5日。

{12} 《东蒙自治问题》,《大公报》1946年8月14日。

{13} 《东蒙自治问题(续)》,《大公报》1946年8月17日。

{14} 《蒙旗自治与安辑问题》,《华北日报》1946年10月20日。

{15} 《关于内蒙问题》,《大公报》1946年10月23日。

{16} 《关于内蒙问题(续)》,《大公报》1946年10月24日。

{17} 《关于内蒙问题(续二十四日)》,《大公报》1946年10月26日。

{18} 《内蒙问题一勺》,《大公报》1946年10月30日。

{19} 《蒙籍国大代表将向大会要求自治》,《益世报》1946年11月18日。

{20} 《内蒙各地代表集京要求保障平等生存》,《大公报》1946年11月18日。

{21} 参方汉奇主编:《中国新闻事业编年史》(中),福建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534页。

{22} 《树立民主的新风范》,《申报》1946年11月21日。

{23} 《民族团结问题》,《大同日报》1946年11月25日。

{24} 《关切内蒙》,《益世报》1946年11月27日。

{25} 《边疆国大代表陆续抵京》,《益世报》1946年11月9日。

{26} 《蒙民的愿望》,《大公报》1946年11月24日。

{27} 斯钦巴图尔:《内蒙人民对国大的期望》,《大公报》1946年11月24日。

{28}{32} 《主席宴边疆代表》,《申报》1946年12月2日。

{29} 《蒙古代表制宪主张》,《中央日报》1946年12月2日。

{30}{31}{48} 《国府政院准备改组》,《大公报》1946年12月2日。

{33} 《蒙古同胞的愿望》,《大公报》1946年12月8日。

{34} 《保存盟旗制度》,《大公报》1946年12月11日。

{35} 《蒙古代表招待记者》,《益世报》(上海)1946年12月2日。

{36} 《蒙古代表提出六项自治要求》,《中华时报》1946年12月2日。

{37} 钟潜九:《少数民族问题》,《立报》1946年12月4日。

{38} 《少数民族问题》,《大众夜报》1946年12月8日。

{39} 《内蒙自治问题》,《大公报》1946年12月9日。

{40} 《内蒙自治问题》,《时代文摘》1946年第2期。原文说是12月6日社评,天津版是12月9日。但是,因为《大公报》在抗战后有天津、上海、重庆三个版本,有可能是上海版本率先使用这篇社论。

{41} 《内蒙问题》,《大公报》1946年12月13日。

{42} 《边胞的申诉》,《大同日报》1946年12月13日。

{43} 《扶助蒙藏民族發展》,《大公报》1946年12月13日。

{44} 《国内少数民族问题》,《中山日报》1946年12月15日。

{45}{67} 徐友春主编:《民国人物大辞典》(上),河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152、314页。

{46} 马大英:《由历史关系谈盟旗自治》,《中央日报》1946年12月1日。

{47} 林美莉校订:《王世杰日记》(上册),“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12年版,第834—835页。

{49} 《热察绥蒙汉问题》,《益世报》1946年12月2日。

{50} 《宪草中的边疆问题》,《华北日报》1946年12月5日。

{51} 参见《(国民党)中宣部和主教于斌关于圣诞节对美播音等事项的来往函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编号:718(4)/112。

{52} 《边疆民族自治问题》,《益世报》1946年12月8日。

{53} 《论民族自治》,《华北日报》1946年12月9日。

{54} 《国大的边疆问题》,《时事新报》1946年12月10日。

{55} 《(国民党)中宣部一九四二至一九四六年度工作检讨报告表和政绩比较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编号:718/120/144。

{56} 《公教会无意组党》,《益世报》1946年12月10日。

{57} 何方昱:《学人、媒介与国家:以〈思想与时代〉月刊为中心(1941—1948)》,《史林》2007年第1期。

{58} 《张其昀谈边民问题》,《大公报》1946年12月12日。

{59} 白忠惠:《由内蒙实际情况论盟旗自治》,《中央日报》1946年12月13日。

{60} 王晓天、王国宇主编:《湖南古今人物辞典》,湖南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885页。

{61} 曾资生:《盟旗自治问题平议》,《中央日报》1946年12月15日。

{62} 《昨日综合审查结果大部维持宪草原案》,《益世报》1946年12月17日。

{63} 唐纵:《在蒋介石身边八年——侍从室高级幕僚唐纵日记》,群众出版社1991年版,第658页。

{64} 《中央日报》在该文末尾曾对陈孝贤的身份给予了介绍,以展示该报刊载蒙古自治问题上的所谓开明态度。

{65} 陈孝贤:《与曾资生先生论盟旗自治》,《中央日报》1946年12月17日。

{66} 《内蒙古要求自治》,《大众夜报》1946年12月20日。

{68} 吕复:《内蒙自治之商榷》,《大公报》1946年12月22日。

{69} 白忠惠:《就“内蒙”现状再论盟旗自治》,《中央日报》1946年12月25日。

{70} 陈竹:《由边省自治说起》,《中央日报》1946年12月25日。

作者简介:何科,中山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广东广州,474180。

(责任编辑  张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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