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广告建设中的文化治理性研究
2021-09-14黄之榕
上海视觉 2021年1期
文 君,黄之榕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上海201620)
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两个现代化[1]。在这样的国家政策背景下,“治理”这一概念越来越成为不可忽视的议题,其中“文化治理”作为治理体系在文化领域的延伸,更需要从单一的治理主体向多元转变[2]。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治理水平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需求。
从现实情况看,当下人民群众的精神文明生活日益丰富,在享受多样化娱乐的同时,良莠不齐的文化作品也充斥着文化市场。长久以来,公益广告传递着以真、善、美为核心的道德理念,给予人们精神鼓励或警示提醒,其作为社会公益事业重要的组成部分,不论是在地铁、公交车站等公共场所,还是电视、广播,早已融入人们的生活中,成为一道无处不在的风景。一方面公益广告以它独特的感染力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日常行为,其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承担起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另一方面,文化的繁荣发展亦需要强有力的文化治理理论加以引导,以弘扬正气和凝聚力量。新时代的文化思潮需要公益广告的支持,使民众的整体素养和文化自信稳步提升[3]。
一、相关研究综述
(一)文化治理的内涵
“文化治理”日益成为现代治理的一部分。较早将治理引入文化研究的是英国的伯明翰学派,其主要受到马克思主义和葛兰西“文化霸权”思想的影响,之后又受到福柯治理术思想的影响,相关的学者还有威廉斯、霍尔、本尼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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