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司法看经济法的社会本位
2021-09-13杨逸凡
中国集体经济 2021年23期
杨逸凡
摘要:无论是公司法还是经济法,都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其契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和形势,虽然两者都带有市场属性,但也有一定区别,而区别主要集中在社会本位方面。从公司法角度看经济法的社会本位,本质上是以商法视角研究经济法的社会本位问题。社会本位强调的是社会,是将权利进行个人与社会间重新分配的思想体现。社会本位的思想决定了经济法可持续发展导向的始终是公平与正义。文章主要从公司法角度看经济法的社会本位性问题,在论述社会本位理念、经济法基础及经济法社会本位意义的基础上,结合中小企业的案例探讨公司法和经济法两者社会本位上的显著差别,以期为相关课题的研究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
关键词:公司法;经济法;社会本位;价值;意义
法律的本位思想是法律面对社会矛盾时的基本立场,也是其矛盾解决的指导思想。公司法与市场法同属于市场经济的产物,但也有社会本位上的不同,而这种不同淋漓尽致地体现在社会本位价值追求上,也正是两者社会本位价值追求的差异,使得其在市场经济中对应的法律关系迥然不同,而这种不同又体现在基本立场和方式上。因此基于公司法看经济法的社会地位具有研究的既定价值和意义。
一、社会本位思想
要熟悉社会本位思想,要先明确社会本位的概念,社会本位是复合词,社会与本位是两部分,其中社会可以将其理解为以一定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的具有关联性的人类社会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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