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微生物检验结果有效性溯源方法的探讨
2021-09-13梁煜拓韩佳悯
食品安全导刊·中旬刊 2021年8期
关键词:有效性
梁煜拓 韩佳悯
摘 要:食品检测标准中规定食品微生物检测项目不进行复检,意味着不能通过对食品检测的余样或备样进行再测来评价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因此对食品微生物检验结果的有效性有更高的要求,建立检验结果的有效性溯源方法尤为重要。基于此,本文对食品微生物检验结果有效性溯源的方法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食品微生物检测;有效性;溯源
为保证食品的安全性,各级食品监管部门均加大在生产、流通、餐饮各个环节的食品抽检力度,逐步完善对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的排查工作。通过对近几年全国各地区的食品抽查结果汇总分析,发现在检测总不合格率中,食品微生物不合格率占比居高不下,其是威胁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通过食品微生物检验,可以有效判断食品加工环境及食品质量安全的情况,能对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作出正确的评价,为各项安全监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提供条件,有效地防止食物细菌性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
由于食品中微生物分布的不均匀性及生长再繁殖性,造成样品检测时存有个体差异,取样部位、检测时间等的不同都可能成为影响检验结果的因素。因此,即使对同一样品也难以保证前后两次检验结果完全一致,所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1—2016)中规定,出具检验结果报告后,剩余样品和同批产品不进行微生物项目的复检[1],同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中第三十一条规定,检验结论为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的,不予复检[2]。……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