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基于过网费动态更新的分布式电源多主体协同规划方法

2021-09-13姚昊天刘俊勇

电力系统自动化 2021年17期
关键词:配电网主体规划

姚昊天,向 月,刘俊勇

(四川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四川省成都市 610065)

0 引言

日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电网投资的通知》[1],以提高经营绩效为目标的投资模式转型迫在眉睫。传统用户正转变为多方社会资本组建、具有自发电能力的新型用电主体[2]。配电网规划由传统的配电网运营商独立负责变为多主体共同参与[3]。多主体规划有利于优化规划资源,但在“去中心化”投资规划模式下如何平衡多主体利益诉求,是多主体协同规划的难点。

目前,已有学者对分布式电源(distributed generator,DG)优化配置问题进行研究,前期主要考虑单一主体进行DG规划[4-6]。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逐渐对多主体规划开展研究[7-10]。文献[8]提出了考虑配电公司、DG运营商和用户利益的3层规划模型。文献[9]建立了DG独立投资商和电网公司的多目标模型,同时优化DG类型、位置和容量。文献[10]建立了使DG投资商和配电公司总净收益值最大的DG最优并网容量计算模型。上述文献基于整体性的协同规划方法无法兼顾各主体的差异利益诉求[11],追求配电网整体利益最大会导致个体利益的下降,制约了配电网发展。

目前,考虑多主体差异化规划策略的协同规划方法已有一定研究[12-15]。文献[12]提出了DG的双层规划方法,由DG运营商与配电公司分别负责DG与无功电容器选址定容。文献[13]提出了主动配电网扩展规划与光-储选址定容的双层交替优化方法。文献[14]提出了DG与配电网网架的双层规划方法,分别考虑DG和配电网的规划效益目标。……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配电网主体规划
论自然人破产法的适用主体
配电网自动化的应用与发展趋势
规划引领把握未来
快递业十三五规划发布
多管齐下落实规划
关于遗产保护主体的思考
基于IEC61850的配电网数据传输保护机制
迎接“十三五”规划
配电网不止一步的跨越
论多元主体的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