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及优先级及电力平衡的新能源中长期交易电量分解方法
2021-09-13许彦平黄越辉耿天翔
电力系统自动化 2021年17期
许彦平,黄越辉,李 湃,耿天翔,李 峰
(1.新能源与储能运行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 100192;2.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750001;3.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750001)
0 引言
“30·60”双碳目标要求中国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未来中国新能源发电量占比将持续提高[1-2],根据预测,2030年全国新能源发电量占比将达20%,2050年高达48%。高比例新能源大规模接入使得系统电力电量平衡难度加大,由于电力送出、调峰等原因造成的弃电将不可避免[3-4]。2020年6月,《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5]修订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各地电力中长期交易,各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模逐年增长,通过市场化交易措施促进新能源消纳的需求日益明显。据统计,2019年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新能源电力中长期直接交易电量约占其新能源发电量的80%以上。
现阶段,中国开展的电力中长期交易仍以电量为主,具有实物合同属性,需经“年度-月度-日”多时间尺度逐级分解到逐时段计划曲线,然后由调度机构执行完成。目前,国内各电网主要基于“电量平衡、典型日电力校核”原则,采用平均分配、按照负荷比例或机组容量比例等方法完成分解[6-8]。然而,上述方法难以充分考虑新能源随机波动性对系统运行以及功率平衡的影响,当新能源发电及交易规模发展到一定程度时,高比例新能源系统发生新能源弃电及电力不平衡将会导致分解结果难以与日调度计划合理衔接,调度实施难度大[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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