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任力量表:美国高校学生事务工作者专业胜任力的测量与评价
2021-09-13李永山
陈 勇,李永山
2010年,美国大学人事管理协会(简称ACPA)和全国学生人事管理者协会(简称NAS⁃PA)制定了《学生事务工作者专业胜任力范畴》[1](ACPA and NASPA Professional Compe⁃tency Areas for Student Affairs Practitioners,简称《胜任力范畴》),首次提出了胜任高校学生事务工作的十大胜任力范畴。在此基础上ACPA 编制了《ACPA 专业胜任力量表》[2](AC⁃PA Professional Competency Rubrics,简称《胜任力量表》),提出了每个胜任力范畴的内在结构维度及其发展的等级层次。2015年,ACPA/NASPA 对《胜任力范畴》进行了修订[3]。在充分吸收此次修订成果的基础上,遵循《胜任力范畴》的主体内容,ACPA/NASPA 又按照量表(Rubric)的体例对《胜任力量表》进行改造完善[4],使其成为美国高校学生事务专业胜任力测量与评价的基本依据,是美国高校学生事务专业胜任力理论研究与实践运用的最新成果。
一、《胜任力量表》的主要内容
《胜任力量表》的主体内容来源于《胜任力范畴》,是对《胜任力范畴》的进一步细化和优化,同时又充分吸收借鉴了评价量规的形式,便于对胜任力范畴进行测量和评价。
1.文本的内容构成
(1)情况简介。这一部分主要介绍了《胜任力量表》的来源发展以及主要内容。第一,《胜任力量表》的来源与发展。《胜任力量表》最早可以追溯到2007年由ACPA 召集的指导委员会提交的一份报告,该报告列出了学生事务工作者的八项胜任力主题范畴,每项胜任力又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2010年ACPA/NASPA 成立胜任力范畴和标准联合工作组,提出了十大胜任力范畴,发布了《胜任力范畴》。此后不久ACPA 成立了一个团队撰写了《胜任力量表》,2016年ACPA/NASPA 又对这个《胜任力量表》进行了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