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小微权力”监督撬动基层“大治理”
2021-09-11蔡璟
唯实 2021年8期
蔡璟
村级治理是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开展村居巡察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2018年印发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近年来,句容市纪委监委以强化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为着力点,以“确权+管权、便民+利民、全面+从严”为主线,积极探索完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机制,护航基层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助力乡村振兴乘势而上,为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提供坚强保障。其创设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出的清风护航乡村振兴监督机制、开发的征地拆迁阳光监管平台等一批具有句容特色的纪检监察标志性成果,为乡村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提供了强大助力。
一、紧跟基层治理“新常态”,
坚持谋定后动夯实实践基础
随着法治理念的深入推进,农村治理模式逐渐由“法治”代替“人治”并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由“村干部依据经验自由裁量”变成了“村干部依据法律授权做出决策”。这一治理模式的重大转变,让村务治理由以前的无序、碎片化,走向了规范、有序化。村务治理机制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实践基础更加扎实。
价值维度:坚持人民立场的根本宗旨。群众满意度是衡量纪检监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村级小微权力看似不大但事无巨细,直接关系到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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