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若干思考——以号牌国家技术标准和登记管理系统为视角
2021-09-11李铭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管理
李 铭
(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江苏 南通 226001)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动自行车早已进入寻常百姓家。作为一种重要的中长距离代步工具,弥补了公共交通系统的不足,具有扎实的民众基础,[1]有效回应和解决了群众日常工作生活中长途出行的便利需求。在现代城市交通管理中,电动自行车引发的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成为交通管理领域的热点、焦点和难点。专家们普遍认为,电动车自行车除了驾驶人守法意识不强、违法行为多之外,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生产、销售环节缺乏良好的制度设计。并从现行法律规范出发,剖析了电动自行车在生产管理、销售管理、登记管理、通行管理、不达标产品管理、治安管理等环节的诸多突出问题。[2]余凌云教授曾一针见血的指出:“政府对电动自行车的治理活动,是由标准订定、生产与销售管理以及路面管理等诸多环节所构成的。它们环环相扣,共同组合成一个完整的规制“链条”,现在的问题在于相关部门在标准修订、生产、销售等上游的管理环节存在普遍的不作为情况,使得大量的治理负担就像滚雪球一样,转移到了下游的路面执法环节之中,被迫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来承担,自然治理压力大,矛盾多,质疑声大。“[3]2019年4月15日,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2018)千呼万唤始出来,该电动车新国标的正式实施,为基层一线民警的执法活动提供了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依据和事实认定上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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