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难点思考
2021-09-11胡过江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现代经济信息 2021年22期
胡过江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一、股权划转背景
某市国资委于2004年出资成立P投资公司(以下简称“P公司”或“划出方”),并通过该投资公司管理所有市属国有企业。2006年P投资公司通过发起设立的方式先后出资成立A集团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或“划入方”)和B集团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或“被划转股权”),并持有A、B两家公司100%的股权。2020年,该市国资委本着资源整合、管理协同、优势互补的目的,将P公司所持有的B公司的100%股权无偿划转给A公司,双方于2020年12月31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B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当日B公司资产总额24.15亿元扣除负债总额19.15亿元之后的净资产为5亿元(其中实收资本1亿元、未分配利润4亿元)。
二、交易双方会计处理
(一)A公司会计处理
1.根据财会函〔2008〕60号 第一条第八款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从业务实质角度分析,A公司接收B公司股权,与母公司对子公司增资无异,属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益性投入,不满足会计准则所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只能计入所有者权益。
2.参考财会[2016]17号附件第一条第一款相关会计处理规定,A公司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的当天,就可以确认其取得了B公司的控制权,当天就可以确认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并同时增加资本公积。其会计处理思路,与财会函〔2008〕60号会计处理理念一致。
3.参考长期股权投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因划转前P公司同时持有A公司和B公司100%的股权,划转前后A公司和B公司均受控于P公司,且受控时间较长,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故可以认定A公司接受P公司划入B公司的股权,形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其会计处理如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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