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原型视角下侠义公案小说的叙事机制研究
2021-09-11张爱萱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江苏盐城224005
名作欣赏 2021年27期
⊙张爱萱[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江苏 盐城 224005]
引言
中国之侠义、公案小说,原分两途。至清代二者合流,出现了侠义公案小说,此类小说把底层民众对清官的向往和侠客的憧憬合二为一,表现在中国封建社会晚期,随着内部矛盾的不断加剧以及整个官场的腐败,企图依靠封建统治阶级内部来进行权力矫正已无能为力;而引入一向被统治阶级视为“犯禁”的侠客,既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底层被压迫民众的心愿,缓和了日益尖锐的矛盾冲突,又宣扬了封建道德,维系了社会的稳定性。总体上,该类小说以在权力原型的沉淀下,表征为一致的叙事模式和固有的叙事规律,反映了封建社会晚期权力失范下的权力矫正,但由于缺乏从制度上根本的变革性,因而带有明显的局限性。
一、权力及权力原型
权力魔力与崇拜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普遍的原型观念之一,上古时权力源于巫术,被赋予某种神秘力量,从而被部落先民敬畏与崇拜。“在男曰觋,在女曰巫,是使制神之处位次主。”巫觋通神,从而垄断了世俗政权的最高权力,其权威性、神圣性不可亵渎。从多神演变为一神后,神即上帝或天,而皇帝即“上天之子”、真命天子,君权神授演变为天授,为君主的权力提供了合法性外衣。周朝开国之初认为取代殷商正是得益于天佑:“惟时怙冒闻于上帝闻于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厥命越厥邦厥命……”从君主到百官,权力来源于天授,并被划分为不同等级,“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
登录APP查看全文
